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建设项目
规划放线进场条件的通知
县直机关各委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
为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建设项目规划放线、现场定位测绘工作流程,保障项目建设依规有序推进,确保规划放线成果精准可靠,切实维护建设项目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项目实际情况,现就全县所有建设项目(含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规划放线进场必备条件明确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划与用地审批手续完备。建设项目需已取得完整的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相关文件,规划红线图、建筑定位图、用地范围图等核心图纸资料齐全且经审核通过,图纸信息清晰准确,无缺漏或矛盾。
二、测量基础资料齐全有效。规划控制点、水准点成果文件及交桩资料完整可用,相关数据经复核无误;建筑定位坐标、设计标高等核心参数已完成内业计算,且经多方复核确认准确。
三、技术方案审批通过。建设项目规划放线专项方案已按程序报审,并取得相关部门(单位)审批通过文件,方案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测绘技术规范。
四、现场作业条件达标。项目现场已完成清表平整工作,场地内无杂物、障碍物遮挡,满足测量作业通视要求;原有规划控制点、水准点完好无损,周边无遮挡,通视条件良好,可正常用于复核校准。
五、人员与设备保障到位。承担规划放线工作的单位已配齐专业测量技术人员,测绘仪器设备(全站仪、水准仪等)齐全且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多方对接与安全条件满足。建设单位已与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完成对接,明确现场责任分工;现场已落实安全作业保障措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无安全隐患,具备测量作业安全条件。
请各建设单位在规划放线工作开展前,对照上述进场条件逐项自查,确保全部条件满足后,再向我局及相关测绘作业单位申请进场。若因进场条件不达标导致规划放线工作延误、成果偏差等问题,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我局将加强对建设项目规划放线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未按要求落实进场条件、违规开展放线作业的项目,将依法依规责令整改。
特此通知。
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