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德审通【2018】24号文件,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审计小组,认真及时对2018年1月-9月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对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即原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和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证费、检验费、麻醉精神药品进口许可证费、药品保护费等七项,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权利,截止9月份,不存在收费情况;
2、本单位无自立收费项目及其他乱收费行为。
3、本单位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
4、截止2022年10月27日,本单位无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