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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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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日期
2026-10-26
德钦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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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管理乡村社会救济,负责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乡村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等。

(2)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指导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3)指导乡村基层政权建立和基本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移动农村开展村名自治活动。

(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乡村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乡、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报工作,承办乡级边界争议的调处事物,向县政府提出冲裁建议,负责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5)主管地名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性民间组织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

(7)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8)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知道、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9)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顶生活保障条例》。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区划地名办、社会事务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德钦县民政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3、 重点工作概述

(一)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1、巩固和发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效。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四个一批”政策措施,切实“兜住收入水平、兜准救助对象、兜实基本待遇、兜牢民生底线、兜好保障成效”,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深化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聚焦对象认定、信访处置、政策宣传、教育培训、资金监管和责任落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通过脱贫攻坚国检发现的问题,认真补齐短板,认真整改,解决重点保障人群,实施按人参保、“补差式”救助工作。

2、统筹抓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省定最低指导标准制度,推进城镇生活困难群众朊四解困工作。落实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等政策措施,增强低保制度的兜底功能,强化特困供养的照料服务,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落实临时救助下放工作。

4、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完成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部省对接联网查询。扩展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扩大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范围,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信息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等政策措施,增强低保制度的兜底功能,强化特困供养的照料服务,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落实临时救助下放工作。

5、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完成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部省对接联网查询。扩展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扩大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范围,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信息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二)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扎实做好全国和省级试点工作。做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社区养老设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健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监督。做好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公益性服务机构,委托县鸿利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加强县鸿利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硬件和软件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专业便利服务。

(三)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提高殡仪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通化市文明祭祀条例》,协调各成员单位由县政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从源头整治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认真抓好祭祀时间节点不文明祭祀行为的管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林业、城市执法等部门重点整治非法丧葬行为、非法制造销售棺木等丧葬用品和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及“三沿五区”散埋乱葬行为;排查整治违规建造硬化大墓、豪华墓等行为;积极争取资金对殡仪馆火化炉除尘设备进行改造,对馆区环境进行改善;协调争取资金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加强殡仪嬗由部管理,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能力。

(四)推进基层政权、城乡社区建设和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1、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工作。认真落实《县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贯彻落实与组织部联合下发的社区准入制度实施方案;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结合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村及社区干部补选资格联审工作;认真做好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引导社区积极开展幸福社区建设;抓好社区道德银行建设的贯彻落实;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情况;协调指导社区服务工作,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2、努力做好行政区划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格行政区划变更程序:继续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巩固地名在线咨询果;配合省厅抓好界限勘界工作;争取资金抓好街路牌更换和设立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好全县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界限纠纷工作。

5、 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

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创新登记仪式,增强人生节点记忆;开屏婚恋教育,强化家庭观念,推动婚姻登记服务向姻家庭公共服务转变。

6、 优化救助管理机构和全力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救助工作管理。积极做好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严防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持续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按照《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指导标准》持续工作。发挥儿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通过“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工作。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核实评估及认定工作。

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专业社工机构开展儿童服务工作。链接公益组织和慈善机构拓宽儿童帮扶、救助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动员企业、爱心人士和志愿者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参与公益项目等方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02866110.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66110.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50022.46元,下降2.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50022.46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高原牧区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预算减少及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02866110.63元。其中:基本支出7135180.91元,占总支出的6.94%;项目支出95730929.72元,占总支出的93.0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50022.46元,下降2.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0648.99元,增长10.89%;项目支出减少3450671.45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高原牧区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预算减少及上级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资金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518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83971.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1209.60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730929.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行政运行项目经费支出4862532.84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40000元,高原牧区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4589998.64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10000元,民政局工作经费24000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专项资金8406元,离职半脱产定额补助专项资金8976元,麻风病人生活补助经费3840元,德钦县2023年度记三等功、嘉奖公务员奖励经费1500元,殡仪馆工作经费100000元,两新工作经费22014.2元,2024年记三等功、嘉奖公务员奖励经费1500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项经费52298元。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目经费支出138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调整中划转项目缺口资金。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105282.5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补助资金2500元,惠民殡葬补助专项经费600000元,2025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096300元,2025年民政事业专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864010元,2025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1300000元,民房统保专项资金241750元,原大队离休干部活补助经费722.5元。

4.死亡抚恤支出282872.4元,主要用于扎史定主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资金282872.4元。

5.儿童福利支出834090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000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84090元,2025年第一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90000元。

6.老年福利支出1774252元,主要用于高领补贴专项资金593135元,2025年老年人意外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4427元,2025年民政事业专项(高龄补贴)资金1271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专项资金123340元,2025年老年人意外保险费州级补助资金28000元,2024年高领补贴、老年人服务补贴结余结转资金281940元,2025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316510元,2025年高龄津贴州级配套补助资金289800元。

7.殡葬支出3830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资金233000元,惠民殡葬州级补助资金150000元。

8.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329244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补助专项资金。

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234452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支出。

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2559509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支出。

11.临时救助支出58295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1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4085.97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经费98616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

1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经费9821087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

15.购房补贴支出30870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16.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24152.45元,主要用于2025年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第二批)资金。

17.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25387.56元。主要用于2024年牵手计划项目补助结转资金20000元,2024年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资金90000元,2025年1至7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部分)资金178360元,2024年福彩公益金老龄办老年公益项目补助资金100000元,2025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经费174300元,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专项资金59600元,2024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结转资金2024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结转资金940000元,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2500元,2024年福彩公益金5个老年幸福食堂的运营补助资金497420元,2025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50000元,2024年8至12月福彩公益金(分成部分)资金713207.56元,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结转资金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416570.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5%。与上年相比增加281722.95元,增长0.28%,完成年初预算的356.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33159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1%,完成年初预算的367.0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0060036.36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388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105282.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2317.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255.39元,死亡抚恤282872.4元,儿童福利834090元,老年福利1774252元,殡葬383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29244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23445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2559509元,临时救助支出58295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4085.97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8616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82108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农村低保、高龄补贴及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数增加,资金支出较多及2025年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42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8587.83,事业单位医疗163694.7,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35.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05.1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的变动及医疗保险的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555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14681.32元,2024年退休人员住房补贴3087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的变动、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调整及发放2024年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元,决算为143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42.02元,下降19.8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决算为13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8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9%,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2.02元,下降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50.00元,下降71.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50.00元,下降71.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元,支出决算为143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42.02元,下降19.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决算为13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8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92.02元,下降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0.00元,下降71.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50.00元,下降71.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工作、临时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及养老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部调研组3名、州民政局3名,赴我县开展民政重大科研项目“托底性民生保障政策支持系统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政策支持系统及深度观察点建设’调研及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马俊伟一行4人赴我县开展老龄工作方面的课题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209.60元,比上年增加19384.45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人员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工作、临时救助、救灾救济等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德钦县民政局资产总额82753496.61元,其中,流动资产6717511.27元,固定资产35237299.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797744.19万元,无形资产941.36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66062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154288.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847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8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49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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