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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日期
2026-10-14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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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度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有:

(一)强化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全力锻造绝对忠诚的高素质政法铁军。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警。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教育引导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集中学习研讨7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25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社工部、政法委联合读书班,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剖析,引导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筑牢思想防线。持续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工作,不断强化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深化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政策解读。严格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及时准确、逐级报告”的原则,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做到及时“一事一报”、应报尽报,及时登记重大敏感案(事)件和涉政治类、涉众型、重点人员、党政干部、干警等“九类”重大敏感案件和“六类”涉政法领域的紧急信息等事项。截至目前,共报送30件重大敏感案件。其中,检察机关6件,审判机关23件,司法机关1件。

(二)锚定政治安全核心目标,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坚固防线。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充分调动人力和技术,围绕涉藏、涉稳等重点领域,积极获取可能影响我县社会和政治稳定的行动性、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实行维稳形势“一周一研判”,维稳工作关键、敏感时期“一天一研判”,重要节点、重大紧急情况随时研判的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利用各种手段准确掌握辖区敌情社情,严密掌控重点寺庙、重点人员的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共上报紧急信息19份,下发社会稳定预警通知书26份,其他各类信息150余份,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17份。二是深入推进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持续推进专项维稳群众工作组工作,紧盯“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总目标,按照“把预防工作做到极限,把处置准备工作做到极致”的原则,落实由专项维稳县级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县级部门联系村(社区)科级干部为主体的维稳指导员制度,推动全县维稳工作指导体系更加完善,维稳工作针对性更加突出。召开专项维稳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场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1场次。共计选用科级维稳指导员63名;梳理原籍干部2284人;组建应急队伍一支,共12个部门88人。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小切口”专项维稳群众工作应急演练40余次;县级专项维稳群众工作组开展桌面演练1次,实战演练1次。严格开展44名回流不入寺人员“一对一”管控工作,落实好走访宣传教育。2025年1月至11月,完成11轮次走访工作和四季度评估工作。做好在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密切关注长期在藏人员工作、生活情况,切实做好德钦籍长期在西藏人员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德钦籍长期在西藏人员共839人,其中:务工经商学经人员557人、公职人员179人。持续深化“反自焚”“ 防自焚”,“消声”“断血”“ 断勾联”等专项工作。统筹境内境外、网上网下,密切关注动向,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三是防范化解突出矛盾风险。集中力量攻坚历史遗留矛盾纠纷,集中力量推动我县18件历史遗留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稳控化解,(长期稳控8件,限时化解10件)截至目前,10件限时化解矛盾纠纷中:已经化解4件,取得实质性进展1件,还未化解5件。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滚动排查发现400件矛盾纠纷(9件为长期稳控),化解342件。正在推进化解58件。持续加大对“康德股权”集资参与人、解聘村干部、涉军等涉稳信访重点人员(群体)管控工作。开展信访突出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7批95人次,其中79件已办结,按期办结率为100%。其余8件已转交相关责任部门。党政领导接访下访123批次141人次,化解110批121人次。化解率89.4%。四是强化和谐交界建设工作。强化交流走访,与涉及交界乡镇深入沟通,就虫草季双方群众和谐采挖达成共识,夯实平安交界建设基层基础,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交流走访14次,签订各类协议15份。强化普法宣传,开展虫草采挖治安管控集中宣讲37次,宣传覆盖882人,发放各类宣传单2246份。强化区域管控。及时掌握群众进山动态,严格实行进山人员登记备案、进山承诺制度,所有进山人员全覆盖签订进山承诺书,详细掌握采挖地点、携带物品、进山时间。共签订虫草山进山承诺书、保证书843份。截至目前,共计进山1006人。

(三)紧抓平安德钦建设关键抓手,着力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

一是加大社会治安管控力度。以扫黑除恶为牵引,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环食药以及涉林、涉野生动物等突出违法犯罪,落实打击破案、源头治理、清查收缴、宣传发动、督导问效等工作措施,实现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公安机关,共立77起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1.3%,破60起,破案率80%,破案率同比下降4%,抓获74人;受理75起行政案件,同比上升6%,结案72起,同比上升6%,结案率96%,同比上升6%,处理152人。检察机关,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件56人,审结处理46件54人,起诉38件44人。审判机关,受理案件1267件,审结1118件,同比分别上升27.75%和23.27%,审限内结案率99.72%。二是强化重点人员服务管控。强化特殊群体动态管理,全覆盖对辖区内的特殊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落实好各类特殊群体“一对一”挂包责任制,确保重要人员平稳可控,并开展完成一次走访。抓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2名,全年走访对象217人次、家属58人次;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目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70人,实现精准管控。三是扎实开展命案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命案防控工作宣传,充分发挥治理员作用,发放文明饮酒倡议书,进行入户走访开展宣讲。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对“枪、爆、刀、危险物品、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全要素、全周期、全流程安全监管。对全县38家涉枪涉爆重点部位开展滚动式排查整治,未发生涉枪爆案事件,收缴各类枪支15支。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夫妻正闹离婚、关系紧张以及婚外情、借婚(恋)敛财等婚姻纠纷,夫妻离婚后、恋人情人感情纠葛,家庭成员关系不睦、抚养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集中开展全覆盖的入户走访摸排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四是排查整治风险,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管理。开展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共立电诈案件13起、破5起,挽损8.39万元;处置电信诈骗资金高危预警139条,上门预警641次,反馈劝阻金额44.88万元;接收“断卡”线索36条,涉及31人,行政处罚4人,刑事处罚1人,训诫并签订承诺书26人。强化道路安全,全县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43945起、同比上升49.05%。五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常驻+轮驻+随驻”模式激活治理合力。公安、司法等6个核心部门“常驻”坐班,民政、住建等11个关联部门“轮驻”补位,N个单位企业依托“吹哨报到”机制“随驻”响应,所有协同单位、人员均接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通过“迪安办APP”实现事件“受理-处置-办结-回访”全流程线上闭环。截至目前,“迪安办”“云综治”APP系统上报事件11012条、处置率100%,矛盾纠纷604条、处理率99%;县综治中心接待来访118人、化解案件168件,乡镇综治中心线下受理142件,其中法院、公安等部门案件化解率达100%。全县组建638人网格员队伍,县财政每年投入1200万元,聘用448名综合治理员,形成“县统筹、乡处置、村化解”三级格局,让治理力量扎根一线。

(四)依托依法治县提升年工作牵引,稳步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

一是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严格执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机制,统筹指导县级政法单位加强与县信访局、相关行政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程序空转、无限申诉、部门之间踢皮球”和执法司法中“案结事末了”等突出问题,组织集中开展涉法涉诉案件评查,通过剖析一个案件,推动管解决一类问题,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执法监督工作。2025年,未发现“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平台”的举报线索。二是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审核司法救助申请1件,经监督审查,符合救助条件并发放救助金案件1件,救助金额累计达43563万元。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全年提供法律服务120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件(其中民事案件78件、刑事案件6件),组织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49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676961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9610.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907.03元,下降0.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907.03元,下降0.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专项工作已完成,上年专项任务本年不再实施。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6769610.12元。其中:基本支出4914650.68元,占总支出的72.60%;项目支出1854959.44元,占总支出的27.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07.03元,下降0.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27.01元,增长0.58%;项目支出减少46034.04元,下降2.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专项工作已完成,上年专项任务本年不再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14650.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73065.47元,占基本支出的91.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1585.21元,占基本支出的8.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4959.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462672.00元,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2.维稳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204963.26元,主要用于维稳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3.平安建设专项经费2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方面。

4.2023年度嘉奖公务员奖励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为激发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公务员队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对当地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地区、本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公务员给予相应的物质与精神激励,严格按照标准,确保记三等功每人奖励3000元,嘉奖每人奖励1500元。   

5.德钦县2024年度记三等功、嘉奖公务员奖励经费3000.00元,主  要用于为激发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公务员队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对当地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地区、本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公务员给予相应的物质与精神激励,严格按照标准,确保记三等功每人奖励3000元,嘉奖每人奖励1500元。          

6.2024年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以奖代补”专项经费51406.18元,主要用于切实提升县(市)、乡(镇)两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县(市)、乡(镇)两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人员与综治信息系统之间的联系纽带,确保专(兼)职网格员在开展信息采集录入等网格基础工作时,能够得到群众的充分信任和配合。

7.工作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不断夯实德钦县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持续巩固德钦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下乡次数在20次以上,会议场次2次以。

8.叶枝征地拆迁工作抽调人员工作经费7800.00元,主要用于不断夯实德钦县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持续巩固德钦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9.2025年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工资经费827118.00元,主要用于网格化人员24人工资。

10.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项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常委慰问挂包户,联系挂包村、联系挂包寺庙,由此产生对挂包户的慰问金,挂包村和挂包寺庙的各项支出,以及补充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不足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9610.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907.03元,下降0.2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1534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无命案创建专项补助暨普法强基补短板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综合整治规划提升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01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职工调出调入变动,调出调入职工职级、工资档次存在差异,调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936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职工调出调入变动,调出调入职工职级、工资档次存在差异,调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88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职工调出调入变动,调出调入职工职级、工资档次存在差异,调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0元,决算为5306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757.12元,增长59.3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48423.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26%,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元,决算为46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完成年初预算的45.0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954.12元,增长6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03.00元,增长20.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03.00元,增长20.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00元,支出决算为5306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757.12元,增长59.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48423.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0.00元,决算为46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按实际需求调增预算,执行后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954.12元,增长6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03.00元,增长20.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开展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下乡、出差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803.00元,主要原因是我年度上级单位来我县开展维稳、督导、扫黑除恶等工作较多,导致我单位今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共德钦县委政法委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585.21元,比上年减少7063.95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517240.02元,其中,流动资产136069.44元,固定资产364026.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016.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27.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468.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7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752.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953.2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953.26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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