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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04-28
德钦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6年4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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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事实办法(试行)》迪民发[2023]17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具有德钦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按不低于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三、资金发放情况

2026年4月全县需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人数1017人,总资金50850元。其中:升平镇75人,3750元;奔子栏镇188人,9400元;燕门乡95人,4750元;云岭乡86人,4300元;佛山乡35人,1750元;羊拉乡102人,5100元;拖顶乡168人,8400元;霞若乡135人,6750元;巴迪乡64人,3200元;叶枝镇69人,3450元。

四、2026年4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已于4月9日起由县民政局完成统一发放,请各乡镇做好公示工作,并加强人员增减数据动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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