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890131/202200302
发布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2-08-18
普及法律常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意识、构建法治社会
浏览:2214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典型案例

西藏阿里对群众举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实施奖励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23日,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阿里地区环城北路有人非法收集转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侯某某等人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转卖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共25桶。

【查处情况】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包括当事人侯某某在内的田某、景某、殷某等进行行政拘留。非法收集的废机油依法交由阿里地区废机油集中收集点进行处置。

2021年10月,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依据《阿里地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启示意义】

将群众举报信息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对通过举报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形,给予举报人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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