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8258618A/202400347
发布机构
燕门乡
文  号
燕政发〔2024〕103号
日期
2024-07-16
燕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燕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362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燕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燕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德钦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全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4.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我乡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1.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村两委、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2.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3.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4.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全乡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等重点领域一般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要求

完善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由乡安委会统一领导,乡安委办总牵头,各村两委,相关企业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乡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由乡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持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2024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79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评估。

2.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乡安委会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乡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3.组织参加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根据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到培训中。同时也要参与到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未覆盖到的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4.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按行业厘清企业底数,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

5.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开展多形式宣讲。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 1次。

7.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

8.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9.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0.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大吨小标”货车,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5年底前完成)。2024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2025年底前持续推进改造、整合、关闭工作,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

11.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遴选具有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的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试点示范。

12.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高速公路护栏提质升级工程。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3.确保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核查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6.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17.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18.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综合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引导,稳定人员队伍。

19.严格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对发生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故意逃避监管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现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完善法规制度。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全乡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推动“隐患排查检查执法一体化、现场化、记录制”落细落实,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三)强化正向激励。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改革试点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考核巡查。各村,各有关站所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