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涉及我县
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乱”
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鉴于目前我县辖区内矿产资源处于“多、小、散”且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低,审批管理困难等实际情况,为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确保涉及我局的整改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根据《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总结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整改目的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德钦县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从源头上控制矿业权设置“多、小、散、乱”状况,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改变我县非 煤矿山“散、弱、小、乱”状况,提高我县矿山规模效益和 集聚发展度,实现科学发展。
二、 整改措施
(1)强化矿产开发管理对自然生态的源头保护作用, 严格矿产开发过程监管,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形成 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2017年3月底前,出台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 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水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踏勘、联合审查、依法审批”的矿业权设置审查制度及实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的批后联合监管制度,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格矿山生产过程监管,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矿产资源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6〕142号)和《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迪政发〔2016〕129 号),结合《德钦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 办发〔2016〕112号)和《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德政 办发〔2016〕 147号),通过“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 淘汰关闭一批”,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改变非煤矿山“散、弱、 小”状况,提高全县矿山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实现科学发展。 我县根据文件精神要求,改造升级的非煤矿山德钦县有4座,分别是2016年完成2座,德钦三明鑫疆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德钦县拖顶腊卡铜矿首采区、迪庆矿业公司羊拉铜矿。2017年完成2座,德钦县通吉格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通吉格铜矿、德钦高原矿业公司江波铁矿。整合重组的非煤矿山德钦县0座。淘汰关闭的非煤矿山德钦县2座,德钦县恒金安矿业有限公司、德钦县盛鑫矿业有限公司贝吾尼吕铜矿。实行全县矿山总数指标控制,确保2017年底矿山总数控制在2014年经本级人民政府签字认可的矿山总数的90%以内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采矿权新立时,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须符合云政发〔2015] 38号文件的规定,且已纳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及本辖区内矿山总数控制指标,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才可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或采矿权新立登记。已设采矿权申请 办理采矿登记时,需提交已纳入本地矿山总数控制指标并经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办理的意见,才可办理采矿登记。
(3)严格落实土地复垦监管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复 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按照“谁损毁,谁 复垦”的原则,矿山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由矿业权人负责复垦。土地复垦义务人要按照编制规程和技术标准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备案,要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并按规定将费用预存到代理银行,确保土地复垦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要切实履行土地复垦监管的责任,完善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制度,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土地生又费用预 存和使用、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和验收等方面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全面监管。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真正做到“边开采、边恢复、边复垦”,切实有效保护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4)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复垦监管。土地复垦义务人没有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和批准其采矿权申请;对于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采矿证延续、变更和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矿山土地复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土地复垦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履职不到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复垦监测监管信息平台,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工程,逐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复垦管理机制。各地要构建土地复垦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5)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德钦县砂石场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砂石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以及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钦县水务局、德钦县林业局、德钦县环境保护局、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德钦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砂石场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德国土发〔2018〕90号)文件精神与要求,于2018年8月份起前往六乡两镇进行砂石场专项整治工作。德钦县境内共有砂石场67家,因地域环境特点,各砂石场分布存在多、小、散、乱等现象,其中14家有证,53 家无证。涉及保护区及三江范围内45家,其中有证的9家。经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办提供的资料显示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非金属矿权共有15个点,其中发证的有6个点,无证的9个点。经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德钦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涉及白马雪山国家及自然保护区内的矿权共有30个点,其中有证的3个点,分别是天沃煤矿砂石场、德钦县巴拉格宗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达日石膏矿、德钦县奔子栏镇水石膏有限公司;其余27个点无证。清理整治情况根据工作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砂石场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及时间节点,2018年10月12起,由自国土源局、林业、住建、环保、水务、安监、林业、森林公安、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德钦分局等部门组成的砂石场核查清理工作组对白马雪山保护区、三江并流遗产地等保护地内存在的采石、挖砂等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此次检查在各部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逐一对涉及各类保护地内采石、挖砂点进行复查清理,除去自行关闭的外,进行强制关闭处理共计29家。工作组当场对砂石加工用电进行断电处理,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讲解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及时清理堆存的砂石料。2018年10月24日起砂石场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各类保护地砂石场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对白马雪山保护区奔子栏达日村、叶日村范围内存在的采石、挖砂等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完成了白马雪山保护区奔子栏镇范围内采石,挖砂清理工作。2018年10月28日奔赴霞若,开展白马雪山保护区及保护区外的砂石场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8年11月13日,县砂石厂清理小组完成了保护区及三江范围内的砂石厂清理工作,历时33天,动用车辆4辆、工作人员21人,共清理了36处采石、挖沙等破坏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清理工作。2018年11月14日,县砂石厂清理小组开始了全县第二阶段的清理工作,并排查保护区内和三江范围内的砂石厂,目前已完成了保护区内8处,保护区外18处采石、挖沙的清理工作。目前德钦县非金属矿山无证与有证(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均已暂扣采矿权证和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我县非金属矿山依法依规取得采矿权证的0家,目前德钦县非金属矿权已完成编制,待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上级部门通过评审后,并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招拍挂。
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