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德钦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现将德钦县住建局督察整改工作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中要求到2020年底,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九大高原湖泊重点敏感区域城市(县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现场督察发现,德钦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还未完成,已超要求完成时限近2年。
整改责任单位:中共德钦县委、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一: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整改措施二: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倒排工期,进一步压实项目各方参建单位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三:加快推进设备采购相关事宜,加强对污水处理设备的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德钦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7月7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2023年3月13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已委托云南深隆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正常运行。截至2023年10月,德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1168737.12吨,平均出水COD浓度5.04mg/L、氨氮0.5mg/L、总磷0.234mg/L、总氮3.614mg/L,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