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MB0R204879/201900005
文  号
来 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9-01-29
【财政预决算】德钦县住建局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29 11:02     浏览次数: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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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0000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3.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4.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5.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6.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8.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9. 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0、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及各项业务建设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干部培训;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引进;办理人民防空机构编制有关工作;战时承办组织全国人民防空的业务工作。

    1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城乡规划、水务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户外广告、招牌、灯箱、布标及宣传标语设置的规范管理;负责对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确实需要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和门前五包管理,依法查处市容整治和门前五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监督,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做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工作。

    14、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5、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办(风景名胜管理股)规划建设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规划及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水政及环保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机关行政编制26名,机关其他编制2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局长1(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副科级职数1名(三江办主任)。实有职工数为16人,其中:行政工勤实有2人,在职退休实有4人。

    局下属7个一类公益性事业股室,属全额拨款,分别是:建筑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定额管理站、住房保障股(房地产业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人防管理股、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0名, 实有36人,其中在职退休0人,事业工勤2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42.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2.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2.78万元(本级财力1342.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0.99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8.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万。按功能科目分组,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总支出为120.15万元;职业年金(2080506)总支出为0万元;失业保险(2082701)总支出为3.42万元;工伤保险(20807020.6万元;生育保险(2080703)总支出为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101101)总支出为45.54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03)总支出为26.03万元;大病医疗保险(2101199)总支出为0.78万元;行政运行(2120101)总支出为289.4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总支出为591.5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总支出为78.07万元;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费(2300901186万元。

    (二)部门财务收入情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42.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2.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2.78万元(本级财力1342.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0.99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8.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万。按功能科目分组,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总支出为120.15万元;职业年金(2080506)总支出为0万元;失业保险(2082701)总支出为3.42万元;工伤保险(2080702)0.6万元;生育保险(2080703)总支出为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101101)总支出为45.54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03)总支出为26.03万元;大病医疗保险(2101199)总支出为0.78万元;行政运行(2120101)总支出为289.4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总支出为591.5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总支出为78.07万元;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费(2300901)18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2.7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4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78万元,项目支出18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总支出为120.15万元;职业年金(2080506)总支出为0万元;失业保险(2082701)总支出为3.42万元;工伤保险(20807020.6万元;生育保险(2080703)总支出为1.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101101)总支出为45.54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03)总支出为26.03万元;大病医疗保险(2101199)总支出为0.78万元;行政运行(2120101)总支出为289.4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总支出为591.5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总支出为78.07万元;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费(230090118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工资支出135.67万元,津贴补贴575.8万元,奖金11.31万元,绩效工资93.57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0.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5.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6万元,住房公积金78.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78万元,项目支出18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末没有新招录人员和新调入人员,2018年末调资致使工资支出增加。

    (二)2018年工资进行调整,导致工资支出增加。

    (三)工资福利支出上涨,社会保障缴费及相应的住房公积金上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行政机关运行经费为289.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万元,增加原因是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住建局;商品服务支出1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8万元,增加原因是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住建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36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遗属补助调资。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情况;公务接待费为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6万元。以上情况是因为2019年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住建局。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绩效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0111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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