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21]77号文件,《关于及时报送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德财函[2021]91号)文件要求,为稳定我县粮食生产,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保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保护耕地地力。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分配方式
德钦县2022年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573万元,2022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确定为98643亩(原上报面积99545亩,经自查自检核实后,羊拉乡减少补贴面积329亩,升平镇减少补贴面积573亩),平均每亩补贴标准为58.08元。按照以下计算方式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
各乡(镇)补贴金额=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全县补贴面积×各乡镇补贴面积。
二、补贴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标准。全县平均补助标准为58.08元/亩,全县范围执行统一标准。在兑付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以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不达标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兑付。县级财政,各乡(镇)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组织人员完成线上录入工作,将农户信息录入到“云南省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卡兑付到种地农民账户。
三、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组织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云财农[2016]1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财农[2016]19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1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正常运行,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为切实将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结合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与财政所、村委会沟通协调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加强基层各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2) 、各乡(镇)务必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 、要求各乡(镇)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零增长。
(4) 、各乡(镇)要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补贴政策;通过张贴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公示发放结果。补贴政策宣公开率达到90%以上
附件:
1.迪庆州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配表
2.德钦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 ||
迪庆州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县(市) | 分配资金 |
一 | 香格里拉市 | 1595.00 |
二 | 德钦县 | 573.00 |
三 | 维西县 | 2034.00 |
全州合计 | 4202.00 |
附件:2 | ||
德钦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表 | ||
乡镇 | 补贴面积(亩) | 2022中央、省级 补贴资金(元) |
升平镇 | 4,628.00 | 268,794.24 |
佛山乡 | 3,777.00 | 219,368.16 |
云岭乡 | 5,897.00 | 342,497.76 |
燕门乡 | 17,355.00 | 1,007,978.40 |
拖顶乡 | 21,214.00 | 1,232,109.12 |
霞若乡 | 18,288.00 | 1,062,167.04 |
奔子栏镇 | 14,912.00 | 866,088.96 |
羊拉乡 | 12,572.00 | 730,181.76 |
合计 | 98,643.00 | 5,729,185.44 |
注:表中补贴面积以各乡镇上报面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