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乡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
2021至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德钦县委 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云岭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明确的目标定位和路径举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学法用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增强普法实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文化熏陶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 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为目标,始终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乡党委、乡政府中心工作, 主动服务“ 十四五” 时期德钦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服务和融入将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的目标,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时代治藏方略在德钦落地见效。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 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
—— 坚持讲求实效。立足迪庆新时代发展方位及“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世界 的“香格里拉”、守护好雪域高原生态环境、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夯实长治久安的组织保障”5 大方面路径和举措,遵循和把握普法工作规律,分类施策,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守正创新,补齐短板,实现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学习的重点课程,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100%全覆盖。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 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领导干部就职任职、青少年成人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活动常态化。
(三) 突出宣传民法典
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 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机关干部职工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开展宣传, 积极制播民法典“以案释法”节目(栏目)。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法律法规。聚焦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全省、全州发展大局,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 反间谍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适应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适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需要,组织开展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宣传与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围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围绕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中央、省州县“十四五”期间支持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法律法规。
将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协调民族关系,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加强《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等宗教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深化运用少数民族地区“五用工作法”,加强“双语”普法队伍建设,丰富“双语”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反恐维稳、反走私、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反恐反邪、反走私反 电诈、反家庭暴力、反黄赌毒拐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乡各族群众树立民族团结意识,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
(八)深入宣传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 律法规。围绕争当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模范的目标, 聚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蓝天、青山、绿水、净土“四个行动”, 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稳步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河湖管理、污染治理等与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好“生态功能区建设、森林保护和绿化、湿地草原保护、两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六项行动。围绕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降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宣传与节约能源、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九)深入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质量效益,大力宣传与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防治、农业灾害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宣传与山水林田湖开发和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农村山区依法有序开发。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宣传民法典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污染防治的相关条款,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一)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
纲》,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网上学法用法、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舞台剧等活动。推广法治实践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学生权益,预防 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进一步深化“法治护两山”和“四联四创”等活动,加强接边地区普法协作,积极探索建立普法资源共享、法治示范村联创等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接边地区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加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平安边界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接边地区居民和睦相处, 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动全县各地结合民族文化特点,大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丰富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创作,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
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
作制度,加强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建设的内容纳入乡村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管理服务人员、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法治教育,提升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失业待业人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访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 推动实践养成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工作 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在实践 中养成守法习惯,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风尚。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创建活动。坚持从小事抓起,引导人民提高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体验,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对崇法向善模范人物的选树、宣传及关爱礼遇,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文化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文化公园建设,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充分利用现有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小广场大喇叭”等场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乡村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和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提高阵地使用率,发挥阵地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实践活动。
(二)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深入挖掘民族传统戏剧、民族歌舞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及“三下乡”等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及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依托乡内相关机构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普及和传承保护。加强对乡内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挖掘、宣传德钦法治历史代表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推动法治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德钦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精神和法治色彩。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 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
注重挖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 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大普法力度,构建培养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新乡贤等为重点,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 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 “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切实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村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服务1天或累计8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全面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培育“法治宣传中心户”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大力推动建设模范守法家庭。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推广积分制、村民评理说事、“法律之家”等做法。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深化依法治校,推动云岭各幼儿园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 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负责人 的法治培训,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和 能力。督促企业经营管理者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企业文化与合规文化、法治文化融合建设,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积极承担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境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二)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条文、遵守法律程序、认同法律结果。进一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完善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制度和发布机制,逐步建立分类清晰、查询便捷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方便社会共享共用。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全乡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组织、支持老党员、“五老”人员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普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报、网、 端、微、屏”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一日一说法” 栏目、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矩阵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普法。创新普法方式,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牢牢锁定“1234567”工作思路,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按照“1234567”的工作思路(即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一条主线;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僧俗群众两个重点群体;抓实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三个宣传内容;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乡政府、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宣传的四个积极性;采取用民族干部宣讲法制、用民族语言传播法制、用民族文字诠释法制、用民族节庆展示法制、用民族文化体现法制的“五用”工作法;坚持法治宣传政治性、群众性、针对性、时效性、严肃性、生动性的六个有机统一;开展法律知识进机关、近学校、进乡村、进寺院、进企业、进单位“ 七进”活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即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一条主线;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僧俗群众两个重点群体;抓实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三个宣传内容;发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行业主管机关、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宣传的四个积极性;采取用民族干部宣讲法制、用民族语言传播法制、用民族文字诠释法制、用民族节庆展示法制、用民族文化体现法制的“五用”工作法;坚持法治宣传政治性、群众性、针对性、时效性、严肃性、生动性的六个有机统一;开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 进寺院、进企业、进单位“七进”活动,认真总结过去的普法工作成绩,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奋力开创新时代新迪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七、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二)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
制进一步扩大普法责任制主体范围,推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
(三)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
指导监督乡公众及村组家长群经常性发布普法内容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站所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格局。乡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普法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检查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明确本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的责任主体、实施进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本系统的各项普法责任。探索建立部门和行业间协作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合力。
(三)强化普法工作保障
坚持强基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基层能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人员配备数量、装备方面,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普法办建设,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
(四) 加强普法工作监督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要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