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岭乡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云岭乡公益性岗位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着“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洁员考勤:实行一周2天,一个月8天上班制度,上班时间由各村委会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决定。每月末各村上报各自管辖区域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上班情况,由劳动干事统计所有人员的考勤情况并上报分管领导。
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要求各村保洁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对违反制度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4天的,各村各站所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通告,若无故旷工累计达8天的,则直接取消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安置资格。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洁员与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假必须与联系各村主要负责人请假。
四、严格考勤管理,做到实事求是,每月通报考勤情况。
五、履职范围:按照签订劳动合同里的履职范围进行履职。
五、本办法于2024年1月开始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