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岭乡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妇联、司法所: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家庭和睦幸福。经云岭乡党委同意,成立云岭乡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明确如下:
组 长:仁**姆 司法所负责人
副组长:鲁**史 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尼**木 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段 * 龙 云岭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杜 * 轩 基层治理办主任
取 * 民政干事
和 * 桃 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云岭乡妇联,由和*桃同志任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对各村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