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2〕183号 签发人:达**楚
云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扶智扶志就业帮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各中心站所、各办公室: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岗就业帮扶,着力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进一步提升重点人群内生动力,推动好扶智扶志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完善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机制,助力提升整体发展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秋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全乡集中排查低收入人及其中劳动力人口,全面摸清就业帮扶需求,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组等重点区域倾斜支持力度,促进就业水平稳中提质,有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及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脱贫人口和易地搬迁人口提供就业帮扶,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扶志扶智、防止返贫监测等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群众自强自立的思想观念,确保低收入人口培训后有就业、能增收。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强化劳务输出。加强岗位推荐,搜集更好更多的岗位,按照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岗位,做好搭建用工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每个行政村安置1名就业信息员,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情况、务工收入情况、返乡情况,将当地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就业帮扶基地、爱心企业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为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对组织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劳务经济人,凭其提供的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和外出务工收入证明材料向县人社局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补助标准为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省内转移2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农村劳动力经纪人在申请补贴时,按县级要求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县人社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乡村振兴部门及财政部门配合完成(2021符合条件人员不能同时享受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和一次性外出务工奖补)。对吸纳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帮扶基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县人社标准每吸纳1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补。
(二)大力促进稳定就业。指导企业与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支持用人单位优先留用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将失业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和滇沪劳务协作。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完善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提高后续帮扶资金使用效率,使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集中的地区形成就业需求清单,加强对接做好有组织输出工作,加强跨省转移的劳务协作。
(四)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
(五)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积极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对首次创办经营实体且正常经营的,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1个月以上,每吸纳1人按照发给其工资额的15%,上报人社局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减轻就业压力。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一进行就业帮扶,了解就业需求,上报人社局请求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职业培训机会、1次就业见习机会。对其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提供援助,实施分类管理。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有针对性提供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资源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对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积极安置大学生到各村当公岗性岗位,确保1村1个大学生公岗,结合疫情防控稳就业,优先安置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失业满6个月人员。
(七)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充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社会化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优势,按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我乡实际,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积极引进各方面培训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培训资质较优的多家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对易地搬迁劳动力、脱贫劳动力、低收入人口等作为重点群体,全面摸清培训需求,并根据摸排结果,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力争达到全覆盖,实施从“动员、培训、转移、服务”等全链条服务,让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能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并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确保每位参训学员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从而提高就业能力,通过技能培训,真正让低收入群众有“一技之长”,全面激发内生动力,转变就业观念。
(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帮扶。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聚焦搬迁群众后续问题,做到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措施全覆盖、无死角。将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政府救助平台”,高效快捷地解决群众培训和就业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是落实工作保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保持就业帮扶工作协调机制总体稳定。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力度,统筹保障政策落实和服务开展。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促进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等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使劳动脱贫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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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云岭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