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10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审核
报告
德钦县民政局:
根据《德钦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19〕26 号)文件要求,经云岭乡人民政府认真审核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未发现有财政供养人员、缴纳和领取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不符合条件对象在保的情况,死亡减少人员1名,现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现共有30户30人,需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8440元。特困人员照料补助补贴1981元,共计发放30421元。恳请县民政局给予及时发放10月资金为谢。
(此页无正文)
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云岭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