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2〕264号 签发人:达**楚
关于审定云岭乡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请示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项目库编制工作的通知》(迪巩固振兴组办〔2022〕41号),《德钦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德钦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通知》(德巩固振兴组办〔2022〕19号)等文件要求,我乡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充分论证,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行业部门审查-县审定”的程序,作出较为完善的云岭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表,计划投资1000万元用于斯农明永至西当的引水设施建设;经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10天,无异议。
现报请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请求对云岭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予以审定。
妥否,请示!
附件:云岭乡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计划表。
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云岭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