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燕门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748258618A/202400311
文  号
来 源
燕门乡
公开日期
2024-03-29
燕门乡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29 15:05     浏览次数: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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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临大地,万物复苏,清明节即将来临我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进入高险期,为推动移风易俗,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美燕门,特此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全乡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好森林防火,你我共同参与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要做好义务宣传员,积极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牢记"谁烧山、谁坐牢"的教训,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社会责任。

二、提倡文明祭祀,守护绿水青山。清明节将至,提倡文明祭祀,严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带入林区、草地和坟头焚烧倡导献花、植树等方式进行祭祀,讲文明、树新风。

三、遵规守矩从我做起。森林防火期内,请您及时劝阻家人、儿童和身边的朋友们违规用火行为。外出踏青时,不携带火种进林区,自觉遵守野外禁火规定,配合防火检查。如发现森林火情或隐患,请及时拨打0887-8536119报警,尽量说清起火地点,便于快速处置。

四、履职尽责消除隐患。监护人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六种人(“痴”、“呆”、“聋哑”、“傻”、“老年人”、“儿童”)实行全面监护。因监管不力导致“六种人”违规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将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共同监管,从严打击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凡违规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金,及时劝阻并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给予治安拘留。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以人为本、快速扑灭。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拨打0887-8536119报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中小学生等人员扑火,以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整体作战能力,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春季风干物燥,火灾诱发因素较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入手,齐心协力、群防群治,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建美丽和谐燕门。

 

                         燕门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德钦县国有林场燕门分场

                              2024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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