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7704951699/202500523
文  号
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7-17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有限空间违法案件以案释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5-07-17 08:59     浏览次数: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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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某科技有限公司储存危险化学品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案情:2025年2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科技公司在生产车间办公区违规储存含二甲苯的自喷漆30瓶,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危险物品储存需建立专门制度并采取安全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因未履行义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企业被责令整改,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将面临停产停业整顿及更高额罚款。

 

案例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南昌市)

案情:2025年5月,执法人员发现某公司员工卢某某持过期的电焊特种作业证(有效期至2024年5月)作业,涉嫌无证上岗。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未持证作业属于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企业被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案例3:粉尘爆炸场所设备防爆不达标案(鄂州市)

案情:2025年3月,某木材加工企业在粉尘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电机,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高风险场所须使用符合防爆标准的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处罚结果:企业被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案例4:有限空间作业违规案(厦门市)

案情:2025年4月,某工贸公司未在污水处理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未组织有限空间应急演练。

法律适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并定期演练。依据该规定第十九条:违反条款处1.4万元罚款。

处罚结果:企业被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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