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常态化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的通知
(草案)
各乡属中心站所、村(社区)、行业场所: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及德钦县疫情办下发的《关于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常态化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现就相关行业、场所人员及检测数量有关事宜进行调整如下:
一、检测时间及地点
甲功村:
时间:星期日、星期三下午4:30-5:00
地点:羊拉乡卫生院
茂顶村
时间:星期一、星期四上午10:00-11:00
地点:集体经济
二、相关行业、场所人员及外环境检测数量
(一)发现即检人员
1、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由乡卫生院负
责,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并规范管理);
2、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由
乡卫生院负责);
3、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由乡卫生院负责);
4、出现本土病例后到药店购买止咳、“两抗一退”、感冒等药物的人员(由乡卫生院负责)。
(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星期一或星期四)
1、全体餐饮从业人员;
2、处于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家属(疫情办负责);
3、全体农贸市场从业人员;
4、全体酒店、宾馆从业人员;
5、其他(移动、电信、联通,加油站等);
(三)隔天1次检测人员
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现场流调、转运相关工作人员(由县疾控中心负责,仅限作业期间);
(四)每周两次核酸检测(星期一、星期四)
1、全体农贸市场从业人员;
2、全体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
3、全体外卖从业人员(暂无);
4、全体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
5、全体医疗卫生机构除发热门诊外工作人员;
6、教师、学生及后勤保障人员;
7、集中隔离场所外环境至少10份;
8、全体冷链、药店从业人员;
9、全体娱乐场所从业人员;
10、全体洗浴中心、理发店从业人员;
11、全体建材(包括装修)、商铺(含服装店、小卖部、小型超市)从业人员;
12、全体规上商场超市从业人员;
13、全体影院从业人员(暂无)。
(五)国道沿线、景区周边一周两次,其他地方一周一次
1、全体酒店、宾馆从业人员;
2、全体在岗加油站从业人员。
(六)作业期间每天1次全员核酸检测
1、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2、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
3、接触阳性感染者的相关人员(如流调、终末消毒等)。
(七)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1、监管场所全体人员;
2、建筑工地全体人员。
(八)其他人员
有本土疫情省份的入滇人员(含自驾游),经风险评估后,遵循“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入滇后24
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3、 其他事项
采样时间由羊拉乡疫情办通知作提醒,属地村(社区)按具体检测要求安排检测人员,羊拉乡卫生院负责采样。送检工作:由羊拉乡政府、卫生院、行业场所轮流负责送检,按羊拉卫生院、羊拉乡政府、羊拉矿山、旭龙坝电站指挥部、甲功行业场所(2次)、茂顶行业场所(3次)顺序。
各联络员按具体检测要求每周二须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检测人员信息名单,若连续两次出现组织不力等相关情况,乡纪委将对主责单位、行业场所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请各村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