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羊拉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7307w/202200319
文  号
羊发〔2022〕92号
来 源
羊拉乡
公开日期
2022-06-14
中共羊拉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09:27     浏览次数: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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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羊拉乡委员会 文件

羊发〔2022〕91号

中共羊拉乡委员会印发《羊拉乡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社区)、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县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羊拉乡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羊拉乡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中共羊拉乡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羊拉乡党政综合办              2022年6月14日印发

羊拉乡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

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报经我乡党委、乡政府同意,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压紧压实责任,抓实抓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排查,建立建实整改清单,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扎实促进脱贫乡持续发展,千方百计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质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共性问题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结合省级考核发现的问题,我乡共认领12个问题,并制定了40条整改措施。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力较大。许多脱贫村基础还比较脆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繁重。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饮水安全设施易受自然灾害破坏,部分地区依然存在工程性缺水或季节性缺水的问题,群众用水不方便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我乡今年重点发展羊拉村为精品示范村,发展小组为羊拉村南埂小组和羊拉村西下中小组,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鲁茸吉才、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质量。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强化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定应急供水方案,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每月定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做到所有农户全覆盖,并将排查情况汇报至乡村振兴办公室,确保不出现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水利水电服务中心;责任人:鲁茸扎西;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政策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受疫情防控、县乡村换届、驻村工作队轮换等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干部对相关衔接政策不熟悉,部分驻村工作队员对帮扶工作职责和业务不熟悉。有的地方驻村干部不在岗存在“走读式”驻村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基层干部培训。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部署新要求,党建办对乡党政领导干部、乡村干部、各村(社区)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员开展全覆盖培训,每人每年至少1次,着力解决能力不足、本领不够的问题。加强换届后乡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能力提升和管理监督,推动乡级班子成员对全乡四个村(社区)回访调研一遍,与乡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确定一批重点村建立村情台账,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完成乡村干部集中培训,组织村(社区)干部参加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党建办;责任人:鲁茸达瓦;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提升驻村帮扶能力。党建办要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在分级全员培训驻村干部的基础上,及时印发《驻村工作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按照每月1次的频率开展驻村干部培训,组织参加省级举办的驻村工作“大讲堂”和州级组织的示范培训班,不断提高驻村干部的履职能力。以每周1次的周例会和“小课堂”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驻村工作接地气。各驻村工作队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脱贫户和监测户,每个季度走访一次一般农户,深入了解群众需求,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每月向乡驻村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汇报工作,每半年向派出单位汇报工作。(责任单位: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鲁茸达瓦、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是党建办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明确的5项职责任务和6项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驻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每季度印发重点任务清单,适时开展工作调研,通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实行纸质和电子“双签”制度,严格考勤管理,压实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驻村队员考勤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把“云岭先锋”APP签到记录作为驻村干部报销生活补助的重要依据,做到在岗履职。加强驻村干部关心关爱,督促派出单位严格落实驻村干部工作经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费和伙食补助等。(责任单位:党建办、各村委会;责任人:鲁茸达瓦、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个别地方还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如何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将“要我干”变成“我要干”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

整改措施: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党建办要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扶志扶智,转变帮扶方式,进一步推广积分超市等经验做法。加强乡村治理,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以身边脱贫典型事例激励广大群众,增强发展动能,使群众不仅成为乡村振兴的对象,更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单位:党建办;责任人:鲁茸达瓦;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改进培训方式。我乡劳务输出中心要压实农村劳动力培训责任,精准对接农村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实训实作。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发展需求采取“培训+上岗”“师带徒”等方式,开展厨师技能培训和种养殖业相关培训,确保技能劳动力数量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劳务输出中心;责任人:永宗;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农村改厕需进一步提升质量和实效。部分改造完工厕所资金;一些少数民族村寨由于民族习俗原因,改厕以公厕为主,距离较远给村民如厕造成不便;部分户厕远离村民住房,群众使用不方便;部分已改造旱厕不符合省级农村卫生旱厕建设标准。有的地方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多,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措施: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户厕摸排,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经完成户厕摸排844座,无问题厕所834座,问题厕所10座,问题为冲水问题、卫生管护问题、厕具问题,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完成农村公厕摸排42座,问题公厕39座,问题公厕39座均为旱厕,问题均为非三格化粪池、冲水问题(不通水),所有公厕均是住建部门建盖。2022年我乡户厕建设任务数8座,已经全部开工完成,下一步要开展好验收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2022年内实现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年内实现我乡四个村(社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积极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实现村村美、处处绿、户户净,不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爱卫办、各村委会;责任人:马晓龙、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我乡要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爱卫办、乡财政所、各村委会;责任人:马晓龙、拉木、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重。

国家考核组指出:安置区就业仍面临较大挑战,一些安置区帮扶车间经营主体规模小、产业结构单一、稳定性弱,群众就地就近渠道不宽;一些想外出务工群众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条件外出。现有配套设施难以满足发展需求,一些大型安置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未完全按照计划配建。大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业主委员会难以成立,物业费收缴困难,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低,社区后续管理压力大。

省级考核组指出:德钦县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玛木顶搬迁点和雅瑞安和社区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力度。推动以工代赈、就业帮扶车间、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措施全覆盖搬迁群众,以玛木顶搬迁点和雅瑞安和社区搬迁安置区为重点,完善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确保搬迁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力争有转移就业意愿劳动力能转尽转,就业劳动力超过2021年规模,实现稳定就业。(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劳务输出中心、乡村振兴办、茂顶村、雅瑞安和社区;责任人:鲁茸太星、永宗、李强、江巴、农布;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持续完善玛木顶搬迁点和雅瑞安和社区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电信网络、垃圾处理及教育、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完善两个搬迁安置社区就业、救助、治安等公共服务设施,围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两大工程,完善玛木顶搬迁点和雅瑞安和社区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就学、就医、办事,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乡医保中心、水利水电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茂顶村、雅瑞安和社区;责任人:鲁茸太星、此里取初、鲁茸太星、李强、农布、江巴;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提升玛木顶搬迁点和雅瑞安和社区集中安置区管理治理能力。根据群众意愿,在过渡期期间,继续推进原先村三委管理模式,选优配强雅瑞安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党建引领,强化社区服务,充分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治理合力。(责任单位:党建办、茂顶村、雅瑞安和社区;责任人:鲁茸达瓦、农布、江巴;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六)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把握不够精准。

国家考核组指出:有的地方对突发严重困难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收入骤降的关注不够,对收入略高于监测线的,发现风险不纳入监测;有的采取低保、公益岗位等措施消除风险点而不纳入监测。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监测户家庭有劳动力没有得到产业和就业帮扶,有的务工就业不稳定但没有得到就业帮扶,有的因病没有得到健康帮扶。有的地方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还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认定风险消除。

省级考核组指出:德钦县有的部门监测预警不到位,信息数据共享不及时。香格里拉市有的返贫风险为缺乏劳动力,入户核查有年轻劳动力;德钦县有的农户因病家庭支出增加未及时排查研判。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综合研判分析收入支出情况,以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做到“应纳尽纳”。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预警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建立县、乡、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防贫监测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畅通部门预警、农户申报(含“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信息)、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等多种途径,确保农户返贫致贫风险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建立乡村振兴、民政、教育等我乡相关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好周研判、月调度、月报告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社会事务办、乡医保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水电服务中心、乡计生、林草中心、劳务输出中心、教育干事、卫生院、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鲁茸太星、此里取初、鲁茸吉才、鲁茸扎西、军民、永宗、年勇、鲁茸定主、农布、江巴、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精准施策及时帮扶。我乡四个村(社区)协助乡村振兴办对照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制定落实“一户一方案”,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做好特色产业和稳岗就业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对无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增加收入的,纳入救助范围;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开展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社会事务办、乡医保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水电服务中心、乡计生、林草中心、劳务输出中心、乡教育干事、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鲁茸太星、此里取初、鲁茸吉才、鲁茸扎西、军民、永宗、年勇、农布、江巴、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风险消除程序。认真落实村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等退出程序。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回退。对消除风险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农布、江巴、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七)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

国家考核组指出:有的县就业帮扶调整文件中没有明确将监测对象纳入到就业帮扶范围,导致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未享受就业培训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公益岗位、雨露计划、“两后生”资助与免学费等帮扶政策。有的地方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针对性不强,有的地方公益岗位管理不规范,影响就业质量和收入。有的地方衔接配套措施出台较晚,有的县级医保政策调整尚未实施,导致监测对象中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未享受医疗保障特惠政策。

省级考核组指出:部分基层干部掌握农户实际情况不够,监测对象识别研判不精准,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德钦县有的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仅采取了低保措施。就业帮扶落实有差距,全省外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仅有0.22万人。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存在照顾性安排公益性岗位,香格里拉市有的村安排残疾人为护林员,德钦县有的村为视力一级残疾人员安排公益性岗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并及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坚持“新政策不出,老政策不变”的原则,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出现偏差的及时纠正。加大惠民政策及办事流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开展就业奖补、公益岗位、雨露计划、“两后生”资助等帮扶政策专项排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对标省级出台的衔接配套政策和决策部署,该及时贯彻落实的及时贯彻落实,该出台本级实施办法的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制定出台,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乡民政、乡医保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水电服务中心、乡计生、乡林草中心、乡劳务输出中心、乡教育干事、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此里卓玛、此里取初、鲁茸吉才、鲁茸扎西、斯那永宗、军民、永宗、年勇、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成立“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组认真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排查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教育资助等资金情况,推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责任单位:乡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人:鲁茸太星;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持续加强就业工作力度。劳务输出中心统筹各类培训资源,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对接已脱贫劳动力“供给”与“需求”,落实脱贫劳动力创业能力和就业技能培训任务,优先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业。监测调度务工返乡回流人员,抓好稳岗补贴、交通补贴发放工作。按需设置公益性岗位并加强规范管理,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强化岗位劳动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杜绝虚设岗位、变相发钱等问题。组织农村劳动力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积极拓宽就近就地就业渠道,切实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责任单位:乡劳务输出中心、各村委会;责任人:永宗、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未消除风险户帮扶措施,确保帮得稳、帮得实。逐户逐人分析返贫致贫风险点、家庭成员结构、劳动力情况和发展意愿,风险单一的,落实单一帮扶措施;风险复杂的,落实综合帮扶措施;有发展能力的,优先采取发展产业、加大就业,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帮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达到“能用、够用、管用”的要求。截至目前,我乡未消除风险户0户0人,新增监测户0户0人(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面核实核查“残疾人安排为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情况,核查后属于轻度残疾但有正常履职能力的完善相关合同协议,并加强在岗履职管理;属于一二级重度残疾无法履职的立即更换或取消并在系统中更新;属于系统数据信息录入错误的核对后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责任单位: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军民、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八)部分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压力大。

国家考核组指出:部分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低于全国脱贫地区农民收入二分之一,抽查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低于本县农民收入增速,部分脱贫户收入较上年不增反降。收入较低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不稳,有的县脱贫户生产经营性收入负增长,脱贫群众收入水平总体不高。

省级考核组指出:推动群众增收有较大差距。全州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仅6.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低于本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27个百分点。维西县、德钦县、香格里拉市增幅仅6.48%、1.24%、8.85%,均低于本县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州46.31%的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较上年下降,48%的搬迁脱贫户收入下降。村集体经济缺少产业带动,维西县、德钦县、香格里拉市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分别下降7.5%、35.8%、33.2%.有37个脱贫村集体经济下降,有53个脱贫村集体经济低于5万元、占脱贫村总数的36%。

整改措施:一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制定并实施《羊拉乡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提升劳动力技能、促进分工分业、盘活资产、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等重点工作落实。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重点乡帮扶的重要内容,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资金、项目、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推动乡、村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集中排查情况,我乡积极落实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农户为0户0人,明确增收目标、措施、责任,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力争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9673元以上。(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拉木、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推进集体经济规范发展。对发展具备优势、带动作用显著的村集体经济给予帮扶,打牢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产业基地短板及弱项。将产业发展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路径,引导集体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成立合作社、建立公司、与龙头企业合作等建立公开透明的股份合作机制,鼓励、扶持农户通过劳务协议、土地出租、产品收购订单等形式直接或是间接参与产业发展,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转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到2024年,实现4个村集体经济均达到1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管理更加规范,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单位:乡经济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和淑瑛、鲁茸吉才、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建立调度推进机制。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逐年提高监测收入线,动态调整完善户增收帮扶措施。建立收入监测调度机制,推动脱贫群众增收。建立疫情影响增收应对机制,按月调度分析因疫因灾等影响脱贫人口收入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疫情办、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乡纪委充分发挥督检考作用,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事项。(责任单位:乡纪委、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邓曾曲平、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九)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差距。

国家考核组指出:部分受帮扶县与东部地区主动对接不够,有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有的帮扶产业项目收益低、带动群众效果不明显,有的财政援助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有的引进企业数量少、投资规模小、带动作用不明显。

省级考核组指出:一是部分受帮扶县与东部地区主动对接不够。德钦县、维西县主要领导第四季度才到上海对接工作,香格里拉市主要领导12月才到上海对接工作。二是指导受帮扶县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需求清单,推进结对帮扶工作不足。香格里拉市未与上海帮扶地区开展村村结对工作,香格里拉市、德钦县未与上海帮扶地区开展社会组织与村结对工作。三是个别县统筹研究工作不够。香格里拉市、德钦县未召开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项研究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上海市主动沟通对接。及时制定对接工作方案,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实际,争取8月底前完成年度赴沪对接工作。同步完成村村结对、社会组织与村结对工作。(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责任人:李强;整改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时间节点,采取专项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赴沪培训等方式,让我乡涉及东西部协作工作相关的负责同志,尽快熟悉和掌握东西部协作各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开展专项排查。对脱贫攻坚期以来东西部协作产业帮扶项目开展专项排查,对资产收益低、带动群众务工少、带农益农效果不明显的项目进行清理整治,推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加强协作资金管理。乡财政所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进度拨”的原则,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对滞留资金收回,对挤占、挪用援助资金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乡财政所、各村委会;责任人:拉木、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是引进沪企入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完善优惠政策措施,主动联系对接,鼓励更多的上海企业来我乡投资兴业,为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脱贫地区产业基础普遍薄弱,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存在明显短板,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国家考核组指出:有的地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不够,未达到要求。一些地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产业支撑不足,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降。

省级考核组指出:产业帮扶不到位。制定产业“双绑”机制有偏差,香格里拉市没有把脱贫户列入双绑对象,德钦县仅把边缘易致贫人口作为双绑对象,全州双绑机制覆盖脱贫户53%,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州消费帮扶销售农产品仅78万元,维西县、德钦县消费帮扶销售农产品不足10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产业整合发展。深入打造一批“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今年积极申报羊拉乡羊拉村为精品示范村,发展小组为羊拉村南埂小组和羊拉村西下中小组。(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责任人:鲁茸吉才、李强;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产业投入力度。紧紧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2022-2025年计划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动羊拉乡产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2022年计划实施甲功村村集体经济建设共一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27万元;2023年计划实施羊拉乡茂顶村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茂顶村高原牦牛养殖项目、甲功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茂顶村叶里贡产业田间渠系建设项目、茂顶村产业灌溉建设项目和羊拉村产业田间水渠建设项目六个项目,计划投资1085万元;2024年计划实施羊拉乡千亩青稞种植基地建设、甲功村里达通油橄榄基地灌溉引水工程、羊拉乡推广畜种改良项目、羊拉村产业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羊拉乡村容村貌提升五个项目,计划投资887万元;2025年计划实施羊拉村集中养猪场建设项目、茂顶村二社农田沟渠建设项目、羊拉乡村容村貌提升和羊拉乡雅瑞安和精品示范村建设四个项目,计划投资2281万元。(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财政所,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鲁茸吉才、拉木、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低收入人口“双绑率”达到100%。增加龙头企业、名品名企、品牌目录企业数量,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内培外引,做强我乡本地特色产业例如羊拉藏蜜和核桃油等。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责任人:鲁茸吉才、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建立健全股份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用2至3年时间力争全乡四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责任单位:乡经济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和淑瑛、鲁茸吉才、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五是加大消费帮扶落实力度,加大对电商等新兴业态市场的开拓扶持。鼓励“直播带货”“微商”“云销售”等,多渠道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深入实施消费帮扶行动,加强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完善政府采购、帮扶协作、经营主体参与、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全力稳定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渠道、扩大销售额。(责任单位:工会、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具米顶争、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十一)有的地方项目库质量不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慢。有的地方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有的运营不佳闲置,未产生效益。有的地方农村新增危房改造推进慢,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有的地方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带动脱贫劳动力务工少,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低。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库管理。推动完善乡级项目库,查缺补漏,做到项目选择精准、数据填报准确、方案切实可行、绩效目标可量化,将“资金等项目”转变为“项目等资金”。督促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申报进度和实施进度,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动工、如期完工。(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云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我乡财政所要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把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作为资金分配重要因素,推动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第二季度达50%、第三季度达75%,到年底力争达到100%。(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拉木、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加强2013-2021年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存在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等风险隐患,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拉木、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持续推进农村新增危房改造。要认真梳理排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情况,及时整改销号。按照省级要求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抓紧兑付到户。(责任单位:乡经济办;责任人:和淑瑛;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是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严格落实《云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引导“项目跟着就业走”。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每月调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付情况,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劳务报酬。(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责任人:李强、拉木;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二)有的地方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滞后。

整改措施:持续推进编制乡村建设规划。认真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动“多规合一”,按照省级要求利用3年时间,完成我乡四个行政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责任人:李强、江巴、农布、其美玉珍、此称都吉;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严格落实党委、政府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我乡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整改责任部门为成员的羊拉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振兴办,组建整改专班,统筹工作落实。对省级考核组指出的问题整改到村到户到人,定期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保证整改实效。

(二)加强综合统筹抓整改。坚持以整改推动工作,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的过程。把国家考核评估通报问题与省级考核发现问题、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反馈问题统筹起来,一体研究、一体整改,一并推动整改落实。建立清单抓好整改,建实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切实把问题排查整改在平时,把工作落实推动在平时,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提升能力和作风抓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培训学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要将日常工作推进和落实整改要求结合起来,按照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以整改推动日常工作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推进体现整改质效。5月下旬至7月下旬为集中整改期,各部门要紧盯反馈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将整改情况纳入乡村振兴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估。

(四)按时按质报送整改推进情况。各村要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向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各村要及时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工作推进,于6月13日前将整改方案报乡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6月至12月期间,每月8日前报送整改推进情况报告和整改清单。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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