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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羊拉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7307w/202300512
文  号
来 源
羊拉乡
公开日期
2023-05-22
【普法强基:残疾人权益保护】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提升弱势群体幸福感
发布时间:2023-05-22 09:37     浏览次数: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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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残疾人权益保护】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提升弱势群体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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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迪庆普法


       为不断推进互联网时代及新媒体条件下的普法工作,扩大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促进依法治州战略深入实施,州委普法办、州司法局开启了“每周一主题·线上普法”工作模式,通过“迪庆普法”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实用法律知识及法律新闻资讯,积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为新时代新迪庆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周主题

残疾人权益保护


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提升弱势群体幸福感


     2023年5月21日是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迪庆普法微信公众号本周推出“残疾人权益保护”专题。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推动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重点法条解读】

不受歧视


[法律条款]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平等参与


[法律条款]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接收康复


[法律条款]第十六条 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法律条款]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法律解读]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规定的比例”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不得低于1.5%)。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此外,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享有更多社会保障


[法律条款]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法律解读]残疾人作为我国公民,当然享有作为中国公民所能享有的全部社会保障权利,同时,残疾人作为一类特殊群体,还享有一些特殊的社会保障权利,比如社会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护理补贴和政府供养等。



完善无障碍设施




[法律条款]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法律解读]目前存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小区等场所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新建设施不符合无障碍规范等问题。信息交流障碍问题更为突出,残障人士不能及时获取有效信息。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完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国家和社会需要消除这些障碍,让残疾人可以像健全人一样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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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4:49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压紧部门责任,形成专项普法强大工作合力,深入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近期,“迪庆普法”微信公众号将分期推送涉及我州五十六个州级国家机关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请各部门主动认领,抓好落实。望社会各界关注并了解各部门普法责任,并积极参与全州普法工作,积极监督各部门普法责任落实。



第十六批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州信访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规规章及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把宣传政策法规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全过程,开展专题研讨或专题培训,提升信访干部法治素养。

     2.向群众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3.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信访接待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信访接待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信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高运用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水平。



州医保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新出台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持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学习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指导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通过制作发放医疗保障服务指南,在医疗保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内容等方式,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普法工作。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本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迪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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