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以及《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填报、全面归集、及时报送、依法公开,实现信息报送工作全面达标,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