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县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MB0X665446/201900052
文  号
来 源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公开日期
2019-10-29
【县卫生健康局】德钦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计划生育国家随机抽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10-29 09:20     浏览次数:1174   
字体:[ ]
打印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2019

计划生育国家随机抽检工作总结

为更好的做好卫生监督随机抽检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卫办政法函〔20192)文件精神,德钦县卫生监督所根据文件要求,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展开监督抽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钦县辖区内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的机构共有8家,其中1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县医院,6家乡镇卫生院。2019年全年德钦县计划生育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5家,分别为德钦县奔子栏镇中心卫生院、德钦县羊拉乡卫生院、德钦县佛山乡卫生院、德钦县燕门中心卫生院、德钦县拖顶乡卫生院。在县卫健局和所领导高度重视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卫生监督人员,积极的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目前2019年计划生育双随机任务均已完成。

二、检查的内容

重点对5家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机构的机构及人员资质(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执行(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情况;

制度建立(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结果

5家医疗机构均已取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并已悬挂于醒目位置,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的人员均有相应资质,人员也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均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进行查验登记,均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查验身份证、结婚证,5家单位,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按要求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病历、记录、档案等文书符合相关规定,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警示标志,5家单位B超室均张贴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标志,但是存在各乡镇标志样式不统一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已向县卫计局计划生育科提出意见,要求全县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统一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标志。5家单位均已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羊拉乡卫生院和佛山乡卫生院未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卫生监督员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整改。5家单位均已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初生缺陷报告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无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

截至目前,德钦县2019年计划生育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已在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进行上报。

、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德钦县卫生监督所还将继续加大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打击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20191028

德钦县监督所2019年计划生育随机抽检汇总表.docx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