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精神,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对以下4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进行分数复审,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现将分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户籍 | 分数 |
1 | 尹兆武 | 云南怒江 | 87.2 |
2 | 扎史都吉 | 云南德钦 | 66.6 |
3 | 杨三高 | 云南德钦 | 59.3 |
4 | 只玛此里 | 云南德钦 | 53.05 |
备注:分数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安置将根据量化总分按排名顺序进行公开择岗。如对公示分数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天内(2024年8月10日内)向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德钦县退役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