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初德钦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为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召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和安全生产备案工作进行细致的宣传指导,并在3月5日下文德水质监【2018】1号《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备案和安全生产备案的通知》进行强调。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权限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县内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县的水利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高潮,各玖农水库、高效节水灌溉、抗旱应急专项工程、重点县农田水利工程、防洪抢修以及面广量大的精准扶贫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都在加紧建设。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通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于同年1月30日发布施行,条例中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一方面确立了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地位,同时也明确了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责。为此,我站在州水务局质监站的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家及部、省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积极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工,我站首先积极配合州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真做好省和州水利重点工程的联合质监工作,其次是认真做好由我站负责的质监工作。
按照水利部、省和州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在质量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一是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在工程开工后,及时办理项目划分报批手续,明确工程主要分部和重点关键部位;三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有项目划分调整、重大设计变更等必须报质监站批复和备案;四是在工程实施的各阶段,及时进行质量等级的核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要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每一个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代表、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法人代表和项目设计负责人都要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重点监督检查工程是否建立质量管理网络,以及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在过去的质量监督中常常偏重于对工程实物质量的监督,而忽视了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在抓好对工程实物质量的监督下,我们重点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监督检查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的情况。
德钦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