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根据《德钦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德钦县水务局按照任务分工,积极落实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整改事项都已完成,现将第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德钦县水务局任务共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项,达到序时进度2项。根据我县整改方案,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的整改任务共计2项,分别为: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不严和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整改力度不够。
二、组织部署情况
根据《德钦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为下一步顺利推进整改奠定了基础。
三、推进落实情况
反馈问题1:迪庆州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取水证无序发放,无证取水的问题屡见不鲜。督察发现,2022年全州有52个取水许可证越级发证问题;部分县(市)水资源保护监管不力,香格里拉市2022年有103户非法取用地下水;维西县有26起无证取水问题,现场督察还发现,永春河白水大桥附近的清水湾采砂场正在无证取水。
整改措施:1.规范取水许可证照管理权限,县水务局全面清理越级发证问题,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越级发证的收回及重新核发工作。2.根据水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进一步规范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3.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对取用水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广泛宣传违法违规取水问题整治的有关政策要求,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取用水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我县越级核发取水许可证9个,分别为茂顶河一级水电站、茂顶河二级水电站、施坝河一级水电站、施坝河二级水电站、三岔河一级水电站、三岔河二级水电站、春多乐河水电站、禹功河水电站、茨中河水电站,2022年10月已按照州水务局工作安排对越级核发的取水许可证进行吊销,并已将相关材料移交州水务局。二是按照省水利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的工作要求,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正计划对全县所有取水户计量设施及缴纳水资源费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三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册4500余份,宣传纪念品1100余份,横挂宣传主题横幅4条,投入宣传经费2.3余万,水法类宣传资料及节水知识宣传手册1900余份、纪念品3400件,加大对取用水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广泛宣传违法违规取水问题整治的有关政策要求,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取用水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四是需缴纳水资源费共计11个公司(其中:14个电站,河道外取水3个),全部已缴纳至2023年9月。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进度:现已整改完成,正在组织自查自验。
反馈问题2: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 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等问题。督察发现,迪庆州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力度还显不够,生态流量泄放不足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州级整改方案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背景下,2022年以来,迪庆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较差或连续多月泄放不合格等问题,多次被省级有关部门通报。督察组下沉维西县调取平台监控数据时还发现,吉岔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弄独河水电站数据未上传。
整改目标: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工作,规范监控设施,严格泄放要求,按时上传数据至省、州监管平台,力争2023年生态流量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整改情况:目前我县正在运行的14座电站中茂顶河二级电站使用一级电站尾水发电,无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其余13座的电站15个取水口均已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并接入省级监测平台。今年以来,我县采用线上线下、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整合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对全县所有小水电站开展了一次地毯式摸排,不断加大对全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工作的检查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2022年7月以来,各小水电站在正常下泄生态流量的基础上,虽仍存在网络问题、设备维护和大坝清砂等问题,导致数据上传不达标,但均做了报备,7月份永芝河电站因三个时间段,出现网络中断和生态流量下泄口堵塞,导致生态流量监测平台显示不达标,报备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已上报。自2023年7月至今,省、州月通报反馈我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100%。本月,我局组织人员对金沙江沿线各小水电站开展监督检查,沿线5家小水电站已达到整改标准,并按责任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进度:现已整改完成,正在组织自查自验。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取用水计量监管和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监督执法合力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的沟通协调,持续规范取用水和生态流量下泄监督管理。
此件公开
(此页无正文)
德钦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