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镇无法承接事项
自然资源局下发的以下4项事项无法承接,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2、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3、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4、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因为我镇从未办理及核发过乡村规划许可证,都是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办证发证且法律明确规定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及处罚,且我县无地方城乡规划条例,我镇无法承接。
住建局下发的以下6项事项我镇无法承接,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以上事项因为我镇属城关镇,县城范围的都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我镇无法承接。
以上事项因为我镇属城关镇,县城范围的都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我镇无法承接。
注:窗口咨询或投诉均以改为:升平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
升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