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400300
文  号
德审函〔2024〕31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4-17
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竣工决算审计 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7:18     浏览次数: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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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   第 11

(总第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9月1日,对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位于香格里拉市与德钦县交界处的江东村附近,为跨越金沙江连接S226(香维线)与奔其公路而设的桥梁。因受白格堰塞湖灾害影响,造成原有桥梁毁损。本灾毁恢复重建项目起点位于香格里拉岸原江东大桥引道,止点位于德钦岸与既有奔其公路相接。项目主要完成内容为:拆除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混凝土排水沟工程、沥青路面铺装、混凝土路缘石工程、桥梁及涵洞工程、混凝土护栏工程、道路交通标志工程、景观石工程。

建设单位为德钦县交通运输局,监理单位为云南路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云南省公路局以《云南省公路局关于迪庆州德钦县江东金沙江大桥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云路农〔2019〕493号)文件,批复“江东金沙江大桥为‘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初步设计资料所采用指标满足部颁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意灾后恢复重建”,江东金沙江大桥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为314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445万元,桥梁工程建安费为1889万元)。

2019年9月29日,迪庆州交通运输局以《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德钦县“11.03”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批复》(迪交发〔2019〕381号)文件,批复德钦县江东大桥为“11.03”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齐全,设计基本合理,深度满足施工图设计相关要求,已基本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原则同意所报批的施工图设计,德钦县江东大桥施工图审批预算总金额为3138.022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21.8857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18.6585万元、工程建设他费用306.0791万元、预备费91.3987万元)。

经审计,该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投资合计2835.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461.3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74.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沿线村民的出行以及农村生产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问题,给村民带来了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项目建设程序基本符合规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真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2 331元。

(二)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

(三)未按批复处理废弃钢材处置收入。

(四)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11 008.82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一)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2 331元的问题,责令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2 331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二)存在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建设单位在审计期间已经缴纳印花税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存在未按批复处理废弃钢材处置收入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将废弃钢材处置收入纳入项目管理相关费用,并及时调整账务,保证项目投资的完整性

(四)存在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11 008.82元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调整账务

审计建议:1.建议建设单位加强把控项目的实施情况,结算时严格审查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增强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规范项目竣工资料,发挥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2.建议建设单位积极办理债权债务结算,项目结余资金应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3.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审计查出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2 331元的问题,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审定金额对账务进行了调整。

(二)存在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在审计期间已经缴纳印花税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存在未按批复处理废弃钢材处置收入的问题,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已经完成整改。

(四)存在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11 008.82元的问题,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已经进行账务调整,完成整改。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已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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