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推进会
9月30日上午,德钦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会,县委书记马国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格玛次里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法治德钦建设指标体系(送审稿)》、《〈法治德钦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德钦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德钦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送审稿)》。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德钦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德钦的总目标,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凝聚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合力,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做好德钦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创建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州评估认定。二是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在建设法治实施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三是加强法治运行监督。抓紧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四是加强法治保障。完善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统一高效的依法治县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五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水平。紧盯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以“放管服”为主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现代科技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深度融合起来,用信息化、智能化推动治理模式和治理手段转变,预判社会风险的准确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