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我局在接到群众投诉后,快速响应,立即组织3名执法人员,奔往拖顶乡指向地点。在拖顶乡市场监管所1名工作人员及拖顶乡派出所2名民警的协同下,对该酒店的出租屋内进行摸排,发现确实有胡某某给人拔罐、敷药泥膏的行为,我局立即对违法当事人要求立即停止诊疗行为,并现场取证后查封扣押其药品。随后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到场,根据相关法规,经在场各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认为该行为属于涉嫌“非法行医”,并将此案移送县卫生监督所处理。

检查的同时,市监局执法人员积极向前来此处寻医的村民进行宣传,并在此呼吁大家到正规医院或合法诊所就医,以防被骗并耽误病情;向当事人胡某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警示和告诫大家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坚决禁止经营使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此次联合公安机关、卫生监督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重拳出击,按照线索开展突击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药品安全,合力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