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钦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4号提案的答复
巴桑品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叶央村蜜蜂养殖业扩张并与蜂蜜加工厂形成合作社产业链的提案(提案号:131014),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6月7日我局携德钦县蜂蜜加工厂负责人张毅与提案人具体对接蜂蜜加工合作事宜,因蜂蜜加工厂的蜂蜜收购价位50元/市斤,而代表巴桑品初提出收购价为80元/市斤,且蜂蜜品质未达到收购标准(叶央村蜂蜜提取技术为高温蒸馏,而超过60摄氏度的高温会破坏蜂蜜营养成分,蜂蜜呈深咖色),未能达成收购协议。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养蜂专家对全县蜂农进行养蜂技术和蜂蜜提取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县蜂蜜达达质达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18708732056 联系人:段燕飞副局长
抄送:德钦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名委员。(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