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依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要求,结合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际情况,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
主管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于2024年11月30日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
附件: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联系人:乐绍才
联系电话:0887-8413035 12317(省级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0887-8512955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二楼民族宗教事务局 经济股
接待时间:星期一——星期五9:00——12:00,
14:30——17:30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绩效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投入及实施情况
2024年实施项目1.升平镇阿墩子社区谷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2.2024年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3.2024年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项目。
(二)绩效目标
继续在“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世界的香格里拉”“民族团结示范区的标杆”的道路上,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改善、建设群众民生工作,以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群众人居环境和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来支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由于我县处在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维稳敏感区域,我们实施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从生活、生产的各方面关系、满足民族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果让群众感受党的关怀,政府的用心,稳定好涉藏地区维稳任务,树立团结、民主、有爱、现代化的新风貌。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农村生活粪污露天污染。在保护人居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等,发展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为当地居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将对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2024年度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衔接资金,查找资金使用管理中的不足及是否完成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进一步完善资金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为下年度财政资金的安排提供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局下拨资金情况:《关于下达德钦县2024年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的通知》(德财农【2024】50号)下达资金90万元用于2024年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关于下达德钦县2024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24】93号)下达资金142万元,用于2024年升平镇阿墩子社区谷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关于下达德钦县2024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24〕144号)文件精神,下达20万元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德钦县2024年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项目。
四、主要做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级“十百千万”工程到县的计划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的项目。主要以集中力量打造示范引领典型。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扶持、特色宜居村寨、民族文化活动广场及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群众素质提升、民族团结和谐等。
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使项目建成后更有成效,经与县农业农村局对接商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与县农业农村局“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整合实施,整合项目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由于我们处在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维稳特殊区域,2024年度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衔接资金为我们在继续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道路上,结合乡村振兴工作,保障村、组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所有的建设都旨在实现村、组的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从生活、生产的各方面关系、满足民族群众的需求和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族团结工作的知晓率,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果让群众感受党的关怀,政府的用心,稳定好中国第一藏地区维稳任务,树立团结、民主、有爱、现代化的新风貌。
在我局示范建设点,项目致力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完善了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村的产业基础设施得到切实改善,村、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明显的变化,面貌焕然一新,随着基础设施的改善,广大村民群众的精神面貌也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生活质量提高,追求和向往新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积极引导村民群众树立新观念,拚弃陋习,移风易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村民小组迈步现代社会将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村民致富提供了强大的发展潜动力通过示范来带动了群众产业基础建设,项目实施有力提升了村民小组的基础设施条件,为村寨发展增强有力后劲,有力促进广大群众致富步伐,为村民加快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步伐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促进群众的生活质量,实现群众稳定增收,通过项目实施协助我县完成宣传振兴工作。
六、成效、亮点及经验
继续在“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世界的香格里拉”“民族团结示范区的标杆”的道路上,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改善、建设群众民生工作,以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群众人居环境和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来支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由于我县处在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维稳敏感区域,我们实施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从生活、生产的各方面关系、满足民族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果让群众感受党的关怀,政府的用心,稳定好中国第一涉藏地区维稳任务,树立团结、民主、有爱、现代化的新风貌。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推进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团结和谐和在全县形成村容村貌整洁、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具有重大意义。对周边村寨充分发挥出了示范、辐射作用。间接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确保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了森林植被的保护,有利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生态、减少水土流失,促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过积极探索,我们还在增收产业培育、建设资金整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经验,本着示范项目建设资金与其它惠农项目不重复建设,互为调剂补充的原则,将其它项目建设与示范项目建设统筹规划,整合投入,实现了“小资金,大改变”的建设效果。
项目实施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结合,在项目选点、编制项目规划时,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将产业发展、民族团结宣传等内容纳入建设内容。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结合,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果让群众感受党的关怀,政府的用心,树立了团结、民主、有爱、现代化的新风貌,做好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构想,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长治久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德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力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