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方案
(25号文相关资金)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省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遴选综合条件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作用明显的示范点,实施好第四轮“十百千万”工程,为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特形成此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上级分配要求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迪财农〔2022〕25号文件)及《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50号文资金)》相关内容及要求,我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计324万元,其中14万元为奖补资金,可用于2021年示范村建设项目补短板及2022年示范村项目建设;10万元为文化项目资金,要求用于2021年我县申报的德钦县传统民歌抢救性记录及出版项目;300万元为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要求用于建设3个示范点,其中示范村(自然村)2个,示范社区1个。
二、具体分配计划
按照各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本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为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服务的原则,充分挖掘我县各乡镇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优秀传统和先进做法,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建设覆盖全县8个乡镇的共计8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一个民族团结示范村,一个民族团结示范社区,一个民族文化项目,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建设洛玉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主要计划建设洛玉村民族团结示范路及民族团结进步展板建设。一是投资95万元在洛玉村现有基础上新建3m宽田间机耕路4377m,方便中、大型农用车辆、器具作业。对重点危险路段山崖、坡面进行浇灌巩固,建设落石、滑坡防护挡墙工程,涉及3.5m高挡墙16m,3m高挡墙185m,2m高挡墙62m,1.5m高挡墙9m,1m高挡墙12m,挡墙为C20混凝土挡墙。二是投资5万元在村内进行民族团结展板建设。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方便大型农用车辆、器具进村作业,提高生产效率,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认同感、凝聚力,持续巩固洛玉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一是投资40万元,建设东竹林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寺庙。在东竹林建设一个多功能民族团结广场。广场集各种文体活动、宣讲活动功能为一体,每年组织一次体育赛事、一次集中宣讲,活动主体结合县委县政府年度或者阶段性中心工作而定,将寺庙僧尼及寺庙周边群众均纳入活动参与主体,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进广大僧俗群众的“五个认同”;建设一个优秀传统文化陈列馆,在寺庙原有建筑内进行提质改造,主要陈列僧人的酥油花、坛城、壁画、藏文书法作品,每年以民族团结进步及宗教中国化方向等为主题组织一次寺庙传统文化作品竞赛,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在陈列馆内展示,供僧俗群众及外来游客参观学习,通过用传统书画等工艺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符号,在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内容;在学经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四史”教育培训,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四史”教育纳入学经班教学大纲,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聘请专业教师给僧尼授课,每周保证12个课时,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和“四史”教育培训,不断增进广大僧尼“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寺内设置一个大型LED宣传屏幕,定期播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相关内容,组织僧尼在“7.1”“10.1”等重要时段观看节庆活动直播,在寺内营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烈氛围。二是投资20万元用于贺龙桥民族团结教育场馆建设。建设分专题有重点的宣传展板,体现红军长征过德钦对党的民族政策形成的影响,德钦县海正涛等革命先烈和藏族骑兵队等对于涉藏地区、云南省、乃至全国的革命、解放等作出的贡献和影响。三是投资20万元用于德钦县民族小学(第一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通过建设校内宣传橱窗或主题场馆,相关教育、活动、表演等展示,体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五个认同”教育在学校的开展,优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校园中的传承与创新。四是投资10万元用于展巨水村飞来寺村民小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在景区观景台布局一批常态化宣传内容,结合民族团结、双拥工作主题制作形成可临时展示的宣传展板或主题宣传展馆,组织开展体现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的相关歌舞或民俗活动等。五是投资20万元用于佛山乡巴美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建设巴美村委会周边民族团结进步、双拥工作相关宣传橱窗,组织可以体现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的相关歌舞或民俗活动。六是投资20万元用于云岭乡红坡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建设村委会周边民族团结进步、双拥工作相关宣传橱窗,组织“送法下基层”“民族团结进步进村组”等为内容的相关小品、节目。七是投资15万元用于燕门乡茨中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建设村委会周边民族团结进步、双拥工作相关宣传橱窗,组织体现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的相关歌舞或民俗活动。八是投资20万元用于拖顶乡金珠噶尺社区、拖顶乡大村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布局一批常态化宣传内容,制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展板,民族团结进步、双拥工作展板,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展板,组织体现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的相关歌舞或民俗活动。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计划投资49万元用于阿墩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主要对德钦县革命历史陈列馆及阿墩子古城原有广场进行提质改造,建设社区周边民族团结进步、双拥工作相关宣传橱窗,组织可以体现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的相关歌舞或民俗活动。
(四) 文化项目方面。投资10万元,用于德钦县传统民歌抢救性记录及出版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让传统优秀文化在丰富中华优秀文化内容方面做出贡献。该项目于2021年6月申报,2022年3月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