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民发〔2024〕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4年3月份城乡低保资金由县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账户中,现将2024年3月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发放情况
(一)农村低保。2024年3月份救助系统中我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有7337户10568人(其中:A类、B类、C类保障对象分别有467、5883、4218人),需发放资金3135576元;实际发放农村低保金对象7337户10568人(其中:A类、B类、C类保障对象分别有467、5883、4218人,月人均补助分别为504、308、258元),共发放资金3135576元。
(二)城市低保。2024年3月份救助系统中我县城市低保保障对象共有869户1643人,需发放资金670985.5元;实际发放城市低保金对象869户1643人,发放资金670985.5元。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35号)文件要求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动态管理,认真核对,及时督促城乡低保对象保障社保卡正常,及时在系统中更新低保对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每月将发放花名册在固定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需包含姓名,家庭住址及保障金额。
附:1.德钦县2024年3月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明细
2.德钦县2024年3月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明细
德钦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