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民政局创建卫生县城志愿者工作简报
第14期
德钦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3日
德钦县民政局组织对城区责任片区进行
巡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 〔2021〕1 号)文件精神、《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钦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网格化落实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德办发 〔2021〕15号)、《关于印发<德钦县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红黑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德爱卫专项办发 〔2021〕10号)及《关于成立德钦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德创卫办发 〔202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推进爱国卫生“7 个 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目标任务,我局组织了志愿者队伍,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日常巡逻、督查等工作。
为减轻责任单位压力,落实日常巡查督查工作,我局会同史志办、市场监督局、统计局协商,决定周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周二——史志办、周三——民政局、周四——统计局,巡查时巡查人员需对可以清理的垃圾进行清理,对无法清理的垃圾按照责任区划分,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清理。
今后的工作中将常态化抓好志愿者队伍工作,继续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周二史志办巡查)
(周三民政局巡查)
德钦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