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1401000
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的责任,指导全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乡村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乡、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工作。承办乡级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主管地名管理工作。
6.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德钦县民政局
纳入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5061676.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61676.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10814.09元,增长10.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10814.09元,增长10.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项目惠民殡葬补助专项经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两新工作经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涉及人员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5061676.37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6178.75元,占总支出的15.27%;项目支出80545497.62元,占总支出的84.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10814.09元,增长10.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88920.65元,增长52.36%;项目支出增加4021893.44元,增长5.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项目惠民殡葬补助专项经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两新工作经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涉及人员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16178.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21343.46元,占基本支出的9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4835.29元,占基本支出的2.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545497.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0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878166.22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95039.11元,抚恤支出292402元,社会福利支出13750235.37元,残疾人事业128310元,最低生活保障38596246.17元,临时救助8657770.15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41861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103.07元,公共卫生支出6314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0000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1310.29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980588.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49777.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8%。与上年相比增加12415303.42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项目惠民殡葬补助专项经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两新工作经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涉及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3年的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61401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2%。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960347.07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688190.15元,抚恤支出292402元,社会福利支出13984740.37元,残疾人事业2667210元,最低生活保障39765526元,临时救助8698765.22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320912.29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181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103.0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409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494099.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526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35268.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元,决算为2045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元,决算为14919.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94%,完成年初预算的5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55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06%,完成年初预算的55.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元,支出决算为2045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元,决算为14919.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55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383.80元,下降4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707.80元,下降5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24.00元,增长150.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工作、临时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联合检查、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开展民政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835.29元,比上年增加108576.39元,增长37.93%,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单位今年人员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工作、临时救助、救灾救济等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钦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0742283.29元,其中,流动资产8110059.06元,固定资产12629402.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21.28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1257.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1050.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53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8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