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德钦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幼儿园办园
质量综合评价等级认定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德钦县拖顶乡大村村幼儿园、霞若乡夺松村幼儿园的申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精神,对照《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标准》,组织评价专家组分别对拖顶乡大村村幼儿园、霞若乡夺松村幼儿园申报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了督导评估。
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和学校整改情况,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拖顶乡大村村幼儿园、霞若乡夺松村幼儿园为二级一等幼儿园。
希望被认定的幼儿园再接再厉,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办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强化幼儿园现代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内涵发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激励幼儿园积极开展办园质量综合评价创建工作,打造品牌,办出特色,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德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德钦县教育体育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