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告知: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继续为借款学生提供免费打印、免费复印服务、还为首贷学生提供两台台式电脑,供家里没有电脑的首贷学生自己注册使用。请大家记住我们的服务都是免费的、免费的、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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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家长:
按照云南省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已于7月9日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为了确保今年助学贷款科学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工作时间:
7月9日至9月10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今年将继续实行电子化受理程序
我中心为合理安排2019年我县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及受理秩序,已于7月16日起开始正式受理2019年度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审核材料并签订电子合同,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首贷学生受理要求:
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带上首贷所需材料,在受理工作时间段准时办理,过时不候。
首贷所需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一起前来资助中心。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出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四、续贷学生受理要求:
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必须带上续贷所需材料,在受理工作时间段准时办理,过时不候。
续贷所需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来即可办理,前来办理方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五、注意事项:
1、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2、续贷声明需认真填写,并按要求达到字数。
3、办理结束后,本中心将会转交学生盖有章的两份合同(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一份)及受理证明(剪下密码部分自己保留,其余部分开学时交到所读学校并请求学校录入回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