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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供销合作社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盐政、农业、农村经济,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研究拟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全县盐政执法和盐务管理。
4.负责对基层社、县级公司中层干部的考核、考察和聘任。
5.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的行业管理、资产管理,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6.负责县级以下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
7.组织、协调、指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供销社机关行政事务和公文信息处理工作,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负责全社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完成办文、办会、办事三大任务;建立健全全社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社机关的各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做好公文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文印和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财务统计资产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上级供销合作社、县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统计、审计、税务、信贷的法律、法规;指导管理供销社系统财务、统计、审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合作发展基金、社员股金和社有流动资金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拟定供销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和各项专项基金的提取、管理,使用办法;负责股金的发展、管理使用办法的拟定工作;负责县供销社机关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对社属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财会工作指导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系统内会计、统计的月、季、年度报表汇总工作,适时提供财务数据、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社有资产进行管理、监督,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合作经济,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负责系统内的统计工作,计划报表的收集、编制,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组织《统计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审计法》,查处违纪违章行为,组织实施对所属社有企业和县供销社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审计监督工作。
3.合作指导股。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经营服务措施办法,指导社属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工贸农一体化建设,发展行业协会;收集整理经济政策、信息,提供交流服务,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食盐等经营进行协调和行业管理,开拓发展项目和加盟企业,发展壮大供销合作社规模和实力;确保系统内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新网工程”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参与制定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的产销,储备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等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规划;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市场体系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系统内龙头企业的结构调整、培育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帮助企业申报省社和总社名牌产品;指导全县供销社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处理企业改制后的各类遗留问题。
4.盐务管理股。承担盐业行政执法管理职能,负责盐业法规实施、盐政队伍建设、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和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流入市场;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掌握市场购销情况,维护食盐安全与市场稳定供应;负责全县盐业统计工作,做好各类数据、信息的收集、综合、编报、分析和发布;负责盐款的催收工作,及时处理盐产品购销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确保盐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持我县食盐市场持续安全稳定供应。
2019年继续把食盐安全供应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盐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认真落实食盐储备,保持企业合理库存,确保食盐货源充足。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好对辖区内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依法依规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与当地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二)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落实。
县社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支部领导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带动行风、政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专题活动与完成本单位、本科室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抓好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进一步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改革方案稳妥推进。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及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社有企业换届后衔接及新一轮招租等工作;完善基层社有企业体制机制;稳健发展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严格落实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监事会、理事会机构,健立“三会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
(四)抓好维稳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积极开展安全检查,落实责任制,彻底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认真调解好各种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五)抓好法制宣传工作,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统筹谋划,认真做好“七五”统计普法部署。2019年是“七五”普法第四年,要认真总结2018年普法工作总结,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积极推广,扩大成果。另一方面要统筹谋划好“七五”普法工作,探索新形式,创造新成效,制定切实可行的“七五”统计普法规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44万元(本级财力244.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4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4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4.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20.05万元:1.工资性支出176.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48万元,各项津补贴138.0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96万元)。2.社会保障缴费43.5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27.05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1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14万元,生育保险缴费0.27万元,行政医疗保险缴费10.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5.7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2万元:住房公积金17.32万元,体检费0.5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元:公用包干经费3.6万元,工会经费2.89万元,福利经费0.0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暂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0万元。如上级部门下达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则另行公开。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基本工资上年安排36.02万元,本年安排35.48万元,本年下降0.54万元,降幅1.49%,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工资增资的预算未列入本年年初预算。各项津补贴上年安排109.81万元,本年安排138.03万元,本年增加28.22万元,增幅25.69%,主要原因是本年艰苦边远津贴、随月放地奖励性补贴、2017规范改革性补贴增资原因。社会保障缴费上年安排40.43万元,本年安排43.58万元,本年增加3.15万元,增幅7.7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整体的缴费基数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所有以上因素形成本年度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住房公积金上年安排17.49万元,本年安排17.31万元,本年下降0.18万元,降幅1.02%,主要原因是上年3月正式退休一人为行政工勤人员,4月调入一人为行政科员,虽然上年年初预算与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数量不变,但缴费基数有变动。
3.公用包干经费上年安排3万元,本年安排3.6万元,本年增加0.6万元,增幅0.2%,主要原因是公用包干经费是由在编在职人员定额标准年人均6000元计算得出,上年在编在职人员为5人,本年在编在职为6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万元。具体支出内容: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与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费用,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上年预算安排0.9万元,本年根据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的30%计算得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幅0.2%。增加原因是2019年在编在职人员比2018年增加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而公务接待费由机关运行经费的30%提取。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出台的有关规定,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支出,安排正常工作中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2、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因此未列年初预算。
3、对因公出国(境)费实行严格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预算部门,因此未列年初预算,特作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其原因为年初新增一人。今年按照在编在职人员定额标准年人均0.6万元计算得出。其中根据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的30%计算出的1.08万元用于正常工作中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我社编制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社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效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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