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索引号
K39687116E/202100179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公开日期
2021-03-13
德钦县森林公安局关于金安拉木超假不再享受加班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3 16:50     浏览次数: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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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公森发〔202114                   签发人:周金堂

德钦县森林公安局关于金安拉木超假不再享受加班补贴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队加班补贴发放规定,经大队班子协商决定,在职民警每个月工作日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超过8天(不含8天)的,不再发放当月加班补贴。据统计:警务保障室民警金安拉木2021年1月请假天数为9.5天,故扣除1个月的加班补贴,因未能及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故统一在2021年4月份工资中扣除。

附件1、2021年1月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队考勤表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3日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03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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