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德钦县公安局佛山派出所、警务站、交警中队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立足本职、主动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河(湖)长+警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
强巡河 守绿水
为守好“绿水”,佛山警务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以“河(湖)长+警长”工作为落脚点,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河湖巡逻巡查频次密度,排查河道沿线是否存在非法建设、污染源排放、乱挖砂石等涉河湖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严防辖区水生态资源遭受破坏。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河工作12次,累计出动警力45人次。
强巡林 护青山
为守护好“青山”,佛山警务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以“林长+警长”工作为切入点,主动担当作为。对辖区内森林进行定期巡查,查看林木生长状况、森林资源保护情况,防止非法砍伐、盗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生。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林工作30余次,累计出动警力100人次。
强普法 促和谐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佛山警务站、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普法强基工作,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小礼品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引领辖区群众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截至目前,共开展河湖、森林保护普法宣讲活动9次,发放普法宣传用品2500余份。
下一步,佛山警务站、派出所、交警中队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将“河(湖)长+警长”、“林长+警长”工作走深走实,为努力构建生态文明奉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