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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佛山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佛山乡
公开日期
2023-01-19
【森林防火】致全乡人民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1-19 16:03     浏览次数: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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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广大干部、群众:

春节的钟声即将敲响,我们即将迎来崭新的2023年。但我乡近期天气日渐干燥,大风高温天气增多,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根据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有效防止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煨桑等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我们特致信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文明过节,严防山火,保护森林,携手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强化防火意识

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到“谁烧山,谁坐牢”、“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积极教育家人、亲友强化严禁野外用火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二、规范用火行为

禁火禁烟,青山常葆。佛山乡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企业、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请广大群众牢记:文明祭扫,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烧荒、焚烧垃圾和秸秆,以免引发森林火灾。


三、倡导文明出行

请广大朋友们在入山踏青游玩时切记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美景,又保护自身安全。

四、履行防火义务

各村、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松手、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动,着力提升依法防火能力、科学防火能力、综合防控能力、火情处置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五、尽到监护责任

请广大群众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监护,不在林区边缘进行放炮、扔烟头等野外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六、沉着应对,科学处置。

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烘烤食物、乱丢火种、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时,要进行劝诫,不做旁观者。如果发生火情,不要盲目扑救,马上向林草中心、林场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实行归口上报、逐级上报,不得虚报谎报。要有专业人员有组织的进入火场,将“三先四不打”基本原则作为铁的纪律,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牢牢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


森林草原防灭火,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让我们做森林防火的先行者,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为建造绿色、和谐佛山而共同努力。

佛山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报警电话:0887-8556119

特别提醒:

一是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山;

二是严禁在山上野炊;

三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不玩火;

五是严禁在林区上香、烧纸;

六是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在林区放火驱赶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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