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移民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德钦县移民开发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开展全县大中型电站预可研、可研阶段的库区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县农村移民安置和集镇规划实施方案;提出农村移民安置和集镇搬迁年度计划建议;库区移民安置和集镇搬迁年度计划实施管理工作;农村移民开发和集镇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农村移民和集镇安置政策的调研工作;及校准工作
(二)负责全县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和年度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的编报、审批和实施管理;负责全县年度后期扶持人口的统计、核定和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库区产业基金项目计划的编报、审查、实施及优势产业项目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产业基金等相关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调研和对移民乡镇进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指导;配合搞好移民政策宣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及移民信访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财务统计室、规划安置股、后期扶持股四个职能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负责制定本县农村移民安置和集镇规划实施方案2、提出农村移民安置和集镇搬迁年度计划建议3、库区移民安置和集镇搬迁年度计划实施管理工作4、农村移民开发和集镇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5、负责全县年度后期扶持人口的统计、核定和上报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库区产业基金项目计划的编报、审查、实施及优势产业项目的实施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产业基金等相关基金的使用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万元(本级财力25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性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项目经费、体检费,总计72.9万元。
2010350事业运行,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体检费,总计116.2万元。
2080505养老保险24.8万元。
2082701失业保险0.78万元。
2082702工伤保险0.12万元。
2082703生育保险0.24万元。
2101101基本医疗保险 10.9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2万元。
2101199大病医疗保险0.18万元。
221201住房公积金18.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2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4万元、津贴补贴116万元、奖金2.8万元、绩效工资20.7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初预算减少,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2018年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于2017年一样,无变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6.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7.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行政运行经费为3.5万元,用于包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经费;事业运行经费为6.8万元,用于包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95万元。
(四)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移民局共设置重点项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原因是本年预算人数较上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