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通知
德钦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 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的企业;“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享受1次扩岗补助机会,不能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1.“免申即享”方式(大型企业适用)
对单位基础信息齐全的大型企业,符合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单位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申领(即:免除申报确认程序,补助资金直接拨付)。
2.“自主申报”方式(中小微企业及劳务派遣机构适用)
中小微企业及劳务派遣机构一次性扩岗补助需单位主动申请(地址: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局,联系电话:0887-8412403)。需提交《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见附件)、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吸纳人员的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并由用工企业在申报花名册上盖章确认。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并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僵尸企业”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资金使用协议。
(二)补助标准
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实际参保缴费职工按2022年6月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计算发放)
(三)经办流程
属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行业类型以企业参保登记时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与市场监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比对核实后,确定行业类别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实行免申即享;如无法确定行业类别的企业,可按告知承诺制办理,由参保企业作出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填报《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承诺书》、《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待省级印发后统一发放),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机构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保单位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发放。
注:政策执行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附件与经办机构对接。(经办机构:德钦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联系电话:0887-8412403)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