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769XB/202200274
文  号
来 源
霞若乡
公开日期
2022-10-12
霞若傈僳族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12 10:00     浏览次数: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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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若傈僳族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2〕14号)、《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迪巩固振兴组办〔2022〕3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德巩固振兴组办〔2022〕18号)文件要求,为统筹开展好霞若傈僳族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上级考核、督查、调研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扎实开展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好脱贫户、监测对象年度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收入测算工作,完成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出列村年度相关信息采集更新。

(一)2022年防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1.突出重点地区。一是国家及省州各类审计、暗访、督查及第一轮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地方。三是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地方,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超过3%的乡(镇)和行政村。

2.聚焦重点群体。一是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二是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的农户。三是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四是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五是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过救助事项的农户。六是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预警的“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下降、去年未降今年有下降趋势、收入连续两年小幅增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七是2022年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低于5300元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3.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二)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和出列村年度信息采集更新

1.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人口自然变更。在常态化动态的基础上,集中采集更新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人口信息,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2.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含新增、已消除和未消除风险户)年度基础信息的核实、采集和更新。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要求,核实采集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年度基础信息,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录入。

3.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2022年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等信息的核实、采集。按照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要求,逐户逐人核实2022年前三季度收入监测信息,采集第四季度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等信息,并更新录入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自动汇总各季度信息形成到户年度收入、措施信息,经县级审核确认后,统一组织更新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4.出列村、驻村工作队信息采集更新。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要求,采集出列村、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息,并更新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三)信息数据比对清洗

按照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评估体系评估规则,进村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特别要逐户逐人核实核准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2022年度各季度收入数据,及时与各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完善和整改工作,对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要扎实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防返贫监测和脱贫人口增收数据信息闭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10月12日前,乡级制定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乡、村(社区)分级再行培训。重点讲清楚监测标准、程序和排查的方式方法、程序步骤、注意事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年度收入信息采集方式方法、注意事项,系统操作基础知识。

(二)入户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基础信息采集和年度经济收入测算。10月20日前,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工作,履行监测程序,采集相关信息,同步完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变更和年度基础信息的入户核实、采集工作;并通过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手机 APP完成2022年前三季度收入监测信息核实和第四季度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等信息的采集工作。为做到年度经济收入测算真实、准确、齐全、完整,建议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采集以纸质采集为准。在年度收入计算周期内,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与农户当面询问采集为主,转移性收入以查询发放的各类补贴、补助明细清单为主。10月26日至10月28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各行业部门对乡(镇)拟新识别纳入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户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三)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完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录入和更新。10月31日前,数据比对后,涉及新识别纳入监测帮扶对象的乡(镇)组织乡村两级将新认定的监测对象和风险消除对象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无新识别监测对象的乡(镇)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和基础信息更新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为省局过录更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数据奠定基础。

(四)在全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完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第四季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和校准。11月5日前,省乡村振兴局将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到户基础信息更新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11月14日前,各乡(镇)组织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第四季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由系统自动汇总形成到户年度收入、措施信息,县级将组织完成相关年度信息数据的审核确认工作。同步开展收入监测系统各类数据的分析比对和查缺补漏。

(五)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2年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和校准。11月19日前,组织将审核确认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到户2022年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到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步开展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各类数据的比对分析,查缺补漏。

(六)数据信息比对清洗。11月21日-12月9日,全省开展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信息数据同步和比对工作,县级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国家和省级反馈的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情况,集中开展问题数据比对核查,形成到户到人具体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数据比对清洗,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七)全面总结工作。12月9日前,以村(社区)为单位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事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统计类指标的计算周期和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第四季度收入计算周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

(二)信息采集指标口径。本轮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和出列村年度信息采集更新的指标和数据口径按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200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执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相关收入、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指标和数据口径按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及时部署和培训,主动同挂包部门联系,用好驻村工作队力量,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

(二)确保数据质量。要紧盯反馈的问题数据,完善数据比对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据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实现数据闭合,按照统一部署及时核实核查,按时做好数据修正,切实提升数据录入和修正质量。尤其要统筹、汇集、核准好2022年度脱贫人口增收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全乡脱贫人口收入增长工作成效。

(三)加强调度指导。工作开展期间,省乡村振兴局将组织开展工作调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度、标准、程序和数据问题。州乡村振兴局将组成督导指导组全过程跟踪督导,适时开展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各村(社区)对反馈的问题、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逐村分析,在人员力量、工作保障上提供帮助,提升工作质量。要结合审计、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以及考核评估、各类督查检查、调研督导和省级通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排查,一并统筹抓好整改。

(四)强化工作纪律。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工作统筹,把需要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后,要及时分析指标要求,同步安排好信息采集,并按既定时间做好数据录入。要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不得层层加码,随意“搭便车”。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排查采集“两不误”。对落实工作要求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将在全乡范围内通报,纳入常态化约谈和平时工作考核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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