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落实国家教育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补充现行帮扶政策不足,重点解决困难师生实际需求。
·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公益的平台,营造尊师重教、关爱困难学生的社会氛围。
·规范捐赠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滥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精准惠及教育领域。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资金管理基础规则
资金来源:通过政府引导、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多元化渠道筹集,孳息纳入专项资金统一使用。
管理原则:遵循 “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绩效优先、公开透明”,同步落实分级负责、动态监控、阳光管理、捐赠监督四项要求。
资金限制:不得开展股票、基金等投资行为,仅可根据需求存入定期。
(二)资金使用核心范围
1、师生救助与助学
·学生资助:按学段划分助学金标准(幼儿园至博士生 1000 元 - 7000 元 / 生 / 年),重大变故学生可获单笔不超过 10000 元补助。
·教师救助:因灾或重大疾病致困教师,单笔补助最高 10000 元。
·奖学金激励:覆盖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优质困难学生,高考物理 / 历史方向全州前 30 名最高可获 10000 元奖励。
2、校园安全应急保障
·适用场景: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涵盖应急物资储备、安全设施维护、应急演练培训等 6 类事项。
·使用限制: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上年结余的 10%,资金余额低于 100 万元时暂停使用。
(三)申报审批流程
1、常规申报(师生救助、助学金、应急项目)
·申请主体:学生救助可由学校或村委会申请,教师救助由所在学校申请,应急项目由各级学校等实施单位申请。
·核心材料:需提供身份户籍证明、在校 / 在职证明、困难情况证明(或应急需求证明)、预算明细等。
·审批环节:经学校初审→教体局复审→部门联席会议审议→公示(5 个工作日)→资金下达,全程按规定时限完成。
2、应急 “先使用后审批” 程序
·适用情形:突发公共危机、师生人身安全紧急救治、校园设施故障需紧急处理等 4 类情况。
·审批权限:5000 元及以下由两部门主要领导审批,超 5000 元需主要负责人同意(事后补签)。
·补批要求:使用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未按规定补批不予报销。
(四)监督与问责机制
·多层监督:教体局每年抽查、红十字会年度受益人回访、纪检监察组专项督查,形成全方位监管链条。
·绩效要求:实施单位需按年度提交资金使用报告,汇报成效、问题及改进措施。
·违规处理:对挪用资金、虚报项目等行为,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政策核心亮点
·资助覆盖全学段:从幼儿园到博士生均纳入助学金范围,兼顾常规困难资助与突发变故救助。
·应急响应灵活:设立 “先使用后审批” 通道,解决紧急情况下的资金使用时效问题。
·信息公开透明:通过官方渠道公示捐赠及使用情况,捐赠人可查询资金去向,15 个工作日内获答复。
·职责分工清晰:明确教体局、红十字会、纪检监察组、实施单位等多方职责,形成协同监管合力。
四、实施保障
·组织保障:成立双组长制领导小组(县教育工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教体局,统筹重大决策与项目推进。
·流程保障:明确各审批环节时限(常规审批 5 个工作日,特殊可延长至 10 个),规范项目档案管理(申报至验收全流程留存)。
·适用限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特殊困难需严格核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