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7307w/202500097
文  号
来 源
羊拉乡
公开日期
2025-07-17
《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17 10:44     浏览次数: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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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530日发布,自202571日起实施。以下是对该通知的解读:

降低金融机构查询收费标准: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农村商业银行等11类金融机构享受更优惠价格,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同时,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调整个人查询收费规则: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

降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年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次5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明确收费调整的目的和意义:此次征信服务收费下调,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征信中心收费管理:征信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收支情况、业务量变化情况以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补偿成本、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对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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