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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羊拉乡
公开日期
2022-06-06
云南省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6 17:45     浏览次数: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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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今年经济工作,近期先后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经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加大宏观政策的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务院出台6个方面33项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李克强总理亲临云南考察指导,先后主持召开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座谈会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经济运行调节调度,打出政策组合拳,全力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着力稳外贸促消费,强力推进产业强省建设,大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场主体倍增,坚决抓好就业和民生保障,一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实现“开门稳”。1-5月,全省经济延续平稳运行态势,就业、物价保持稳定,主要经济指标预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市场主体困难增多,需要进一步加力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在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细化提出9个方面48项贯彻落实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二、《贯彻落实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财政政策,提出8项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700亿元左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部分税费减按5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00亿元以上。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各级部门公用经费再按5%的比例压缩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二是金融政策,提出4项措施。主要包括: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特殊困难的个人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给各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8项措施。主要包括:全力推进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大抓产业投资,加快推进集中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铁路“建网提速”工程、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民航“强基拓线”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全年开工重点水网工程200件以上。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2万个。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新开工改造1500个城镇老旧小区。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四是促进消费复苏政策,提出3项措施。主要包括: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2022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力度实施“一城一策”,支持新市民购房。加大“烂尾楼”盘活整治力度。

五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提出5项措施。主要包括:省级财政新增安排2.9亿元种粮补贴,尽快将第二批农资补贴发放到位,支持农业生产。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加快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全年新开工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加强煤炭供应和储备能力建设,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六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提出8项措施。主要包括:新增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其中,2022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省财政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给予贴息。落实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行业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等奖补政策,2022年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1亿元自驾游电子油券。完善“白名单”制度,推动企业复工达产。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等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予以保障。

七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提出4项措施。主要包括: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加大已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加快兑现2021年度外商投资奖励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在云南再投资。

八是保就业政策,提出6项措施。主要包括:拓宽失业保险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

九是保基本民生政策,提出2项措施。主要包括: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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