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K39687116E/202100169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公开日期
2021-06-03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6-03 15:59     浏览次数: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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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公森发〔202124                    签发人:周金堂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上半年,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以科技和信息化应用为支撑,立足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守护和提升德钦森林生态安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职能作用,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大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县及县局党委关于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扣“四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査纠整改学习教育阶段采用个人自学、听党课、政治轮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学习队伍教育整顿规定篇目,提高民警政治思想意识、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用好身边“活教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抓好英模教育,凝聚榜样力量。査纠整改环节我大队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狠抓自查自纠、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等工作,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一是开展“自查从严、被查从宽”政策宣讲3场次、“谈心谈话”2轮次,切实做好思想发动、细致做好政策宣讲。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2轮次。 三是严抓案件评查、夯实査纠整改。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工作指引和《德钦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警情、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对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办理的案件(林业行政案件301起、刑事案件54起)进行全面自评自查汇总梳理,以整改促规范为目的,切实运用评查成果,强化辐射带动效能,为下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去除顽瘴痼疾、建章立制、提升干警素能指明方向。“我为群众办实事”守护绿水青山保护生态安全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巡查坟山墓地500余处,城市面山6处,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控高危人群,将森林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林区查踏,抓好林区种毒、铲毒工作深入辖区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识别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动员广大群众要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使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三是强化涉林重点行业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林违法犯罪。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深入我县涉林重点行业场所(民族土特产品出售点5家、木材经营加工点1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规范涉林行业场所经营行为,确保林区治安稳定,促进辖区林行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各类涉林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维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安全

截止2020年5月21日队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4起,共处罚33人,处理违法单位一家,共处林业行政罚款58020.50元。2021年上半年我中队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0起,各项数据同比下降100%。因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体制调整因素及新修订的森林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7月1日起,森林公安机关无权限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故未有受立案及处罚情况,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及时交由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

2021年上半年,我大队共立事案件4起,与去年同比下降60%,破案2起,同比下降80%,移送起诉2起,同比下降33%。刑事案件相比大幅下降其主要原因是:(一)坚持严打方针,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查处各类案件,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林区禁毒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广泛宣传,广大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案件的发生;(三)紧紧围绕“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对重点地区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加强巡山护林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在社会层面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应。

三、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根据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内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加工场所、餐饮、货运、旅游商品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商品交易、网络交易和寄递流通等市场排查清理全覆盖,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二是组织全体民(辅)警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各类文件精神,确保全体民(辅)警应学尽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的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努力做到主动发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按时上报各类疫情报表。四是做好单位内部消杀防护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五是不断提高全体民(辅)警自我保护意识和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同时引导全体民(辅)警正确看待疫情形势,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不出现任何疏漏。

四、做好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宣传及火灾案件查处工作。进入防火期后,对全8个乡镇进行片区警力部署全面加强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城市面山、坟山林区的巡逻防控加大了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极力查处4.25佛山江坡森林火灾案件。防火期内出动警力133人次,车辆28台次,巡山巡查23次,开展防火宣传8次,发放防火宣传单2000余份。

五、认真开展爱卫创卫及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开展爱卫、创卫工作。按照德钦县环境综合整治及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按时到卫生责任区清扫卫生,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积极清扫卫生区道路两侧,维护了德钦良好形象。二是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加强平时工作中文书档案,并按期限归类存入档案室。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薄弱,防控力量单一。因地方财政困难,无经费购买相关信息化防控设备,目前的林区防控力量单一,受森林警察警力不足、各乡镇林业防护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群众保护森林生态意识有待于提高及无平安林区信息化设备等因素影响,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薄弱。

(二)警力不足是我大队目前最严峻的问题之一,现当下我大队在岗正式民警仅16人,且空编岗位全部为科所队领导职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大队各项工作开展;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力度不够,导致我大队警务套改晋升工作停止不前,需进一步加强衔接各项工作。

(三)查办案件的需要与车辆短缺现状之间地矛盾十分突出,我大队车辆编制为4辆,现有3辆执法车辆,车辆短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安机关处警快、准、稳的原则,影响处置效率。

(四)面对日趋复杂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和环食药相关案件,迫切需要学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来提高我大队整体能力,迫切需要组织业务知识培训、综合能力培训等来解决多数民警非科班出生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

七、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各类案件查办力度。严密关注林区动态,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林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办力度,在办铁案上多下功夫

(二)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转隶后的执法权限开展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工作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森林警察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森林警察执法公信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全体民辅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队伍管理、车辆管理、枪支管理加强队伍的教育训练。

2021年下半年,我大队将以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充分研究我县林区治安动态,准确把握涉林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紧扣转隶后的各项工作职责,踏上新征程,践行新思想,激发新作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为森林公安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先行者作出积极贡献。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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